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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因为大国总理视察时有群众反映农村女少男多导致单身男性多的现实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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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网上流传一份“红头文件”:发文单位是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委,内容是要求各镇以及县民政局等单位统计中青年未娶媳妇人数,并剖析原因,提出对策。

该通知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后,当地县委办公室回应称材料内容属实,是一份内部通知。

广西玉林陆川地处边远地区,当地农村中男青年娶不上媳妇,无非是受地理环境限制,囿于经济发展落后和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再加上彩礼上涨、女性择偶观改变以及男性自身条件等因素。

当然,目前看男性娶妻难不只是在偏远的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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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要给我分对象了吗?安徽省人社厅在答复如何留住大学生时,提出将实施在皖大学生婚姻帮扶工程,提高婚姻匹配成功率,引发诸多质疑。(2021年9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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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武汉一名大龄男青年请求政府分配对象的留言帖引发网友关注,一时间冲上了微博热搜。虽然他并未实现愿望,但他那句“找对象好难啊”,引发无数未婚青年的共鸣。社会环境的变化、婚恋标准的提高、社交渠道的狭窄以及工作生活压力的强化,都让“找对象”成为青年人的一大难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成家立业”是国人自古以来的人生理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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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网上流传一则消息也不知是真是假,一名打扮邋遢的贫困户向扶贫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要娶老婆。扶贫干部很无奈,叫他收拾一下自己,打扫一下房子,才能找到老婆。可这名40多岁的贫困户理直气壮地说:你不把女人弄来我怎么整嘛?尽管扶贫干部好言相劝,可这名贫困户依旧油盐不进,只是不停地强调:我又没有钱,你们有钱!我不管,你们赶紧给我弄个女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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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确实相当严重,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男性比女性人口多出3000余万。社会上更是流传一种声音:“中国将有3000万男性打光棍”。对此,国家统计局已经做了官方解释:从20岁到40岁这一主要婚育年龄段来看,男性比女性多出1700多万人,并非3000多万人。

不管具体数字是多少,男女人口比例不平衡是现实问题。尤其是,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可婚人口性别比”呈现男性居多的趋势,即“草根光棍”越来越多。而在大城市中,则是“大龄剩女”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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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庆节回山东农村老家省亲,大姑父曾经和我说起,他们村有近30个年龄已经超过30岁还未婚配的男子,这个现象还可怕。为了增加可信性,姑父给我一一从村前数到村后,这些人我不认识,但姑父说起他们父辈的名字,许多我是知道的,我在该村读书4年多,了解村情。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姑父他们这个村是我们当地的大村,又是镇政府驻地,当年是许多农村女孩子婚嫁的首选村。没想到,我离开老家20多年后,竟然有这么多男性不能婚配。

据姑父说,以前一些人未娶是家庭困难或者个人自身条件差,但现在这些人的家庭都有房有车有些甚至在城里有房还有生意,也不是他们自己眼光高要求女方条件高,基本上是女孩子就行,但硬是找不上女人。姑父说,当年计划生育,大家都想要个男孩,有些甚至把女孩流产掉,30年后的今天恶果出现了,报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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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想起20年前的往事。就在2000年前后的两年中,我表哥、表妹、我,还有王小妹四个家庭,两年内添了四个男孩。老人家都高兴的不得了,但当年的我就犯愁,都是男孩,将来到哪里去找媳妇啊?表妹说,实在不行咱就一起去四川、云南、越南团购。这不是搞地域歧视,当年因为本地女子较少,有一些西南的女子被人带入本地,在支付一定的介绍费后成婚。当然,这里面有骗婚的,也有一些真实入住的。在我们当地,说“买媳妇”似乎不是耻辱。

孰不知,20多年后,现在广西四川等地也是女孩子奇缺。地主家中都没有余粮,哪里顾得上穷人啊?2020年1月11日央视《今日说法》播出了一期《消失的新娘》,讲的是越南姑娘在广西骗婚的事。看来,广西也有许多大龄农村未婚青年。这让我不禁发慌,看样子这个问题很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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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告诉我们确实如此。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数据:2019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140005万人。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71527万人,女性人口68478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45(以女性为100)。

男性比女性多3049万,想想有多么可怕。这还不包括一些美女出国,嫁与洋人的,有些女子终身不嫁的,还有一些高官、权贵一人多吃多占超指标的。

看到这里,诸位男性已婚读者对自己的老婆表达一下谢意吧。谢谢她,嫁给了你。

想到这里,我也暗自庆幸,当年能找到个女孩子愿意嫁给笨笨的我了。

不要埋怨女方不漂亮、不贤淑,有人能嫁给你已经不错了,要不你就成了大龄圣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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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政府应当关注一下这个性别比例失调问题了。这个搞不好,可能会成大问题的。毕竟未婚大龄圣男和圣女还不一样。城市圣女一般是眼光较高,自身条件较好,宁不嫁也不愿意下嫁的那种,一定程度上讲这是一种人生的自我选择。而农村大龄男子则不一样,往往是想娶而娶不到,而且由于男人的自身特点,会带来一些犯罪、治安等社会问题,这可能会很严重的。

这些,作为服务型政府不能不提前考虑啊。农村大龄男青年越来越多确实是个不争的现实。我回老家,有时候和家里人聊聊村里的人和事,发现有相当多的男性适龄青年未婚,女性市场紧张。这当然与前些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关系,大家都想养儿子传宗摘代,结果不成想自己的儿子连个媳妇都没有,谈何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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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然不能发老婆,因为政府手里也没有这种资源。

男三十、女二十而无夫家者,皆过时不嫁娶者,媒氏会而合之。”这是在《礼记》中明文记载的男女结婚的规定,如果男子到了三十岁、女子到了二十岁,还没结婚打算的话,那么政府就要开始强制介入,为这些“大龄”不婚者来说媒,而且介绍的相亲对象,还不能拒绝必须得去见。

为了让天下的女子早婚,在汉惠帝时给出了强制结婚的规定,过了十五岁还不结婚的女子就要征收赋税,一直到三十岁为止。“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可是到了唐朝玄宗李隆基时期,又将这个年龄给降低了。“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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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是现行婚姻法对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此前民法典审议中中,有委员建议适当下调法定结婚年龄,委员张苏军就建议将法定结婚年龄调整为男18岁、女18岁,“没有必要在婚姻年龄上做男女的区别。以前规定男大两岁是因为女性发育比较快,以及考虑到男性对于家庭的抚养责任等等。随着条件的变化、发育的提前,这两岁已经没有意义了。”

对于上述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不同建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作草案主要问题修改情况的汇报时表示,经与国家卫健委、司法部等有关方面研究会认为,现行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认可,如果进行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作决策。据此,民法典未对法定结婚年龄作出调整,仍维持现行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其实,可能婚姻制度真的要调整一下了,降低结婚年龄或许是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