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兄弟4人组团共谋发财之路,终点竟是牢房!

——记广宁公安侦破首宗利用“络漫宝”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9月8日晚,广宁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的讯问室内灯火通明,几天前还雄心壮志的4名小伙,现正垂头丧气地坐在讯问椅上,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只能老老实实地回答民警的提问。这里正是广宁警方近日侦破的首宗利用“络漫宝”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审讯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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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今年的8月份说起,肇庆广宁籍的陈某康(男,24岁)家住佛山市,一事无成的他老想着一步登天,中专毕业后曾在广州、佛山等地务工,面对微薄的薪资,他倒也干脆,直接放弃工作赋闲在家中,整天做着一夜暴富的白日梦。

8月份的某一天,陈某康在一款小众的社交APP上接触到了“黑灰产”的相关信息,“黑灰产”的暴利深深地吸引着他,他感觉到“黑灰产”就是能让他一夜暴富的“生意”。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陈某康盯上一款叫“络漫宝”的产品。

“络漫宝”是一种新型通讯设备,又称“云手机”,可以实现全球免费漫游,为个人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境外的不法分子却利用“络漫宝”人机分离和随意切换来电显示号码的特性,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络漫宝”的操作并不复杂,只需注册一款APP绑定后,接上电源即可使用,陈某康盯上“络漫宝”的主要原因是,境外不法分子经常会高额租用“络漫宝”的账号使用,他了解到,一台“络漫宝”每天可以承租6个小时,租金高达3200元。

“这不正是我苦苦寻找的发财之路吗!”陈某康兴奋地在那款小众社交APP上发布了一条想要购买“络漫宝”的信息。片刻,一名叫“大白菜”的网友将他添加为好友。

一番计价还价后,陈某康很快就与“大白菜”达成了共识,“大白菜”以每台1800元价格将7台“络漫宝”卖给陈某康,再以一天3200元的价钱返租陈某康的“络漫宝”。

向境外不法分子承租“络漫宝”可是非法的行当,陈某康心里可是清楚得很,于是他便想到多找几个搭档合伙来降低风险。

8月30日,陈某康联系上年纪相仿同村堂兄弟陈某明(男,25岁,肇庆市广宁县人)、陈某辉(男,25岁,肇庆市广宁县人)、陈某濠(男,25岁,肇庆市广宁县人),并相约在佛山市某奶茶店内聚会。四人在聚会上闲聊一番后,陈某康很快就直奔主题,称其手上有一个叫“络漫宝”的项目,可以轻松地赚快钱,接着便向陈某明三人介绍起“络漫宝”的操作方法和收入等。在陈某康慷慨激昂的演讲下,陈某明三人很快就动心不已。

只需开机、登录、充电的简单三步就可以有高额收入,陈某明三人哪里还不明白这是非法的勾当呢,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三人还是决定和陈某康一起“搏一搏”。

9月2日,陈某康等人收到了“大白菜”寄来的7台“络漫宝”。次日,他们通过网络购买的7张电话卡也如期收到,随后,4人便马不停蹄地驱车赶回广宁县,在县城某酒店开好房间后,4人便开始对“络漫宝”进行轮番测试,一番捣鼓下来,4人对“络漫宝”简单的操作非常满意。

一夜无话,9月4日10时许,在广宁县某镇的一处山腰处,4名小伙正鬼鬼祟祟地将7个小白盒放在山上,只见这些小白盒分别与三个充电宝连接着,这7个小白盒正是陈某康4人的“络漫宝”,而这4个小伙的身份不言而喻。

7台“络漫宝”隐蔽好后,陈某康拿出手机快速地操作了几下,之后小心翼翼察看了一下四周,确认无人后,便带着众人迅速下山离去。当日16时许,4人的身影再次出现在“络漫宝”的放置地点,迅速将“络漫宝”等物品取走。

9月5日10时许,陈某康4人再次出现在另一座山的山腰处,与之前一般,将“络漫宝”隐蔽好后便匆匆离开,当日16时许返回取走。

7台“络漫宝”连续两日的疯狂拔号,此行径哪能躲得过“智慧新警务”的嗅探,正当陈某康4人为自己高明手段沾沾自喜之时,殊不知他们非法行为早就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之中。

9月6日,当陈某康4人企图再次使用“络漫宝”时,发现手机号竟然被封了,不以为然的他们根本想不到这竟是警方的雷霆手段,而他们还若无其事地住进了广宁县城的一家高档酒店内玩乐。

9月8日中午,陈某康等人正在房间高谈阔论着“只要新购买的电话卡一到,我们就马上可以继续使用“络漫宝”赚大钱了......”

此时,门外传来了拍门声,被打断的陈某康冲房间外喊道“谁啊!”门外传来“楼下房间漏水,我们来检查一下”“来啦”陈某康边回答边打开房门。

当房门打开后,陈某康竟呆呆地愣在原地。原来,敲门人并非酒店的修理工,而是对他们实施抓捕的警察,陈某康等人落网后,他们的发财宝物“络漫宝”也被搜了出来,至此,广宁首宗利用“络漫宝”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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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回到最初的讯问室内,在铁证前,陈某康4人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据陈某康交代,他与上线“大白菜”已经完成了2次交易,在每次租用完“络漫宝”后,“大白菜”都在网上用虚拟货币支付给陈某康,陈某康即通过一款虚拟货币交易APP进行套现,短短的两天,4人一共获利4.48万元,除去“络漫宝”的购置费后,每人分得5000元,这些非法所得通通被他们用来吃喝玩乐。

目前,陈某康、陈某明、陈某辉、陈某濠4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广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案 | 高健明

摄影 | 通讯员

编辑 | 高满生

来源:广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