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二十七岁那年,我和前夫离婚了,那时候我们的儿子已经三岁大了。前夫是一个修理工,一个月满打满算也只能赚那三千块钱。这些钱估计连养活前夫一个人都困难,更别说养我们一家三口了。儿子三岁的时候,我想送儿子去幼儿园,可幼儿园一个学期的费用就要两千多,这都快是前夫一个月的工资了。

我三番四次和前夫说去大城市打工,挣多点钱给孩子,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啊。可不管我怎么说前夫就是不愿意,他觉得自己有门手艺比较好,再加上公婆也老了,他不想离公婆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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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实在不想和他过这些苦日子了,就和他提出了离婚。公婆和前夫都不愿意把孩子给我,这样也好,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很难再嫁,所以我也就没有做过多的争取。

离婚后我就去了大城市打工,也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他比我大十岁,在谈了半年的恋爱后我们就结婚了。结婚一年后,我们生下了一个女儿,然后就没有再生了。我在这个城市也已经安定了下来,二婚的老公不说家境有多么好,但至少能让孩子和我过上安定的生活。眨眼间十年就过去了,这十年来我也没有了前夫和儿子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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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次我回前夫的家乡,打算看望一下儿子。到了前夫家门前,这里的一切还是没有变化,还是一家摩托车修理店。门前站着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盯着他看了一小会,发觉他的行为举止很奇怪,根本就不像一个正常人。这时候邻居家的大婶出来了,我向她打听消息,问她这是怎么回事。

大婶叹了一口气后说:“这孩子真是一个可怜的娃,妈很早就离开他了。原本是一个懂事乖巧的孩子,因为一次发烧,家里人又没怎么注意他,结果烧着烧着,就变成一个傻子了!”

听完后我几近昏厥,瞬间大哭起来。想起十年前离开的时候他还哭着叫我不要走,十年后却变成了这副模样。是我害了他,如果我当初不那么坚决和前夫离婚,或许儿子还能健康快乐的长大,这可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

我应该怎么办啊?我想把他带回去照顾,想尽一下做母亲的责任,可我又怕现在的老公会反对。你们说我应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