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13岁少女小方(化名)透过交友软体结识多名男子,半年内与其中3男约会,发生性行为,小方母亲在她房间里发现贴有汽旅名称的矿泉水,才逼问出实情。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方当时谎称已满14岁,在2018年7月和邱男在某公园约会,遭摸胸、亲吻但没有反抗,后来邱男2度带小方到摩铁发生关系。
小方同年8月和赖男约在某国小见面,上了赖男的车后遭摸胸及阴部,之后2度被带去摩铁泡澡,进行手淫、口交等。黄男则在同年12月直接开车载小方到汽旅性交。
小方妈妈有天在小方房间发现贴有汽旅名称的矿泉水,追问出实情后气得向警方投案,邱男、黄男都在审理时直接认罪,不过已婚的赖男则辩称,「我知道她是国中生,与她单独出去,没有肢体上的接触,只是聊天而已,汽车旅馆内也是分开洗澡」。
不过小方妈妈提出赖男与女儿LINE对话证据。因小方当时自称14岁,法院依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猥亵罪论处,认罪的邱男、黄男在二审时分别被判7月、5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定谳。法官认定赖男与少女性交1次、猥亵3次,各判6月、10月徒刑,赖男不服上诉最高法院,合议庭则维持二审判决,不得易科罚金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