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资告字〔2021〕23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中心城区控规YBLB01-07-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1〕683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中心城区控规YBLB01-07-03地块,CGCS2000坐标系面积4534.07平方米(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面积4531.28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务混合零售商业用地(用地代码:B29/B11,兼容比例为87%:13%),对应土地用途分别为商务金融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具体情况如下:1.商务金融用地,CGCS2000坐标系面积3944.64平方米(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面积3942.21平方米);2.零售商业用地,CGCS2000坐标系面积589.43平方米(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面积589.07平方米)。

2021年8月6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BLB01-07-03地块约6.80亩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中心城区控规YBLB01-07-03地块约6.80亩国有土地收回工作已完成,收回补偿款已支付到位。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规定,鉴于中心城区控规YBLB01-07-03地块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务混合零售商业用地(用地代码:B29/B11),拟用于建设总部经济和中央商务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对应土地用途分别为商务金融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属于房地产业中的商务金融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因此该宗地的投资强度指标为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总价为14353.1520万元。具体情况为:1.商务金融用地土地评估单价为31267元/m2(折合2084.47万元/亩),土地评估价为12333.7059万元;2.零售商业用地土地评估单价为34261元/m2(折合2284.07万元/亩),土地评估价为2019.4461万元。

该宗地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用地(耕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问题。综上,确定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4354万元。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对接,充分知晓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并向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将严格按照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该宗地项目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装配率不得低于50%,且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执行)。

4.该宗地项目建成后,商务金融用地部分的建筑需100%自持,零售商业用地部分的建筑自持比例不低于3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

5.该宗地须按照我省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兴建“类住宅”项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套内建筑不得设置独立厨房、卫生间、排水排烟等设施。

二、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根据片区产业规划发展要求,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应将注册地址落在三亚市内,且自竞得之日起10年内禁止将注册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迁出三亚市,同时竞买人应严格按照片区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保证金及付款方式:报名参加竞买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根据2021年2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缴纳额度及缴款时间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613万元整(即挂牌出让起始价的60%),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同时,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0月25日到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有意参加竞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10月2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参加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该宗地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7日10时00分。

(五)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10分钟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七)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八)其他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8364406、65303602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7楼7005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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