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上级院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日前,湖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才利深入厦门自贸片区走访调研,开展工作对接,共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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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参观自贸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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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厦门检察机关打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教育基地)

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敏

市纪委监委驻自贸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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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局局长 邓光雄

知识产权局局长 林愿作

在走访调研、实地察看及听取湖里区检察院派驻自贸区检察室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湖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才利指出,湖里区检察院作为全市检察机关中唯一在厦门自贸片区派驻检察室的基层院,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属地责任,在服务保障厦门自贸片区建设过程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一是提高站位,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新局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贸区的升级和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检察机关在国家打造全方位开放格局中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在国家更大范围内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下,湖里区检察院作为厦门自贸片区核心区所在地的基层检察机关,特色在自贸、优势在自贸、重点在自贸。要更加自觉地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高检院、省市院关于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部署要求,起而行之、加压奋进,自觉融入服务和保障厦门自贸片区建设的大局大势,自觉融入自贸片区公共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自觉发挥自贸检察“点”的突破向“面”的提升的价值作用,努力争做自贸检察工作实践的排头兵、示范院。

二是抓住重点,努力增创自贸检察新优势

要牢记自贸检察工作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必答题,基层检察机关是自贸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坚持惩治打击和服务保障并重的理念,做到既发挥好刑事检察的惩治、震慑作用,又发挥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维护、保障作用,通过严格公正执法支持和推进自贸区建设。要正确把握“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界限,尊重司法规则,坚持程序正义,审慎应对冲突,保障公平竞争,秉持司法谦抑,树立检察公信,推动派驻自贸区检察室工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拓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是精准精细,主动回应自贸建设新需求

要紧密结合厦门自贸片区建设发展目标、厦台经贸文化融合交流和先行先试特殊管理实际,在先期取得基本成果和可靠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经验总结和论证提高,立足派驻自贸区检察室贴近自贸区建设一线前沿、直接服务自贸区发展的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解决自贸检察“如何精确定位、如何精准履职、如何精细服务”等问题,不断自我扬弃、自我革新,从司法理念、工作机制、方法路径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应对策略,紧紧围绕自贸区建设的实际问题、企业实体的基本需求,把国家对经济改革的国政方针落实到基层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检察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厦门自贸片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护航和司法保障。

四是善作善成,务实构筑自贸检察新平台

要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更加注重发挥检察室的支点作用,在扎实做好自贸片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弘扬创先创优创新厦门特区发祥地检察精神,积极探索精确有效、合作互动、协调常态的工作机制,推进在信息联络、案件协作、经验互鉴、联合调研等方面的合作,共同谋划事关自贸检察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机制,研讨协商事关自贸检察发展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点案件,形成广泛思想共识,做到内聚外合、优势互补、整体推进,做到联倡联建联防,共治共享共赢,共同提升自贸检察整体效能和工作格局,形成“专新特优”的湖里“法治品牌”“自贸品牌”“检察品牌”。

五是强基开新,多维培育自贸检察新动能

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复合型检察队伍的培养,以人才领先支撑自贸检察持续发展。通过进一步加强与自贸试验区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举办的相关培训,及时掌握自贸发展动态和制度创新成果,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长远发展做好知识和人才储备。要坚持“检察+”,注重外智内引,进一步加强域内域外社会智力资源、外部法律资源开发和对接,内外融合、惟实惟新动态跟进自贸检察前沿实践。要主动融入法务区数字引领、数字应用、数字赋能新格局,先行探索线上线下推动智建智联智治,运用网络信息智能提升快速服务自贸片区工作需求的能力。

顾问/李才利

策划/陈明明陈筱婷 张燕君

文案/洪祖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