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小编从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为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成本监审情况,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拟定《安顺市市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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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我市现有市属公办幼儿园3所,分别为安顺市第一幼儿园、安顺市第二幼儿园、安顺市实验学校幼儿园。现执行的保教费标准是2015年制定的,分别为:1.省级一类示范幼儿园400元/月·生;2.省级二类示范幼儿园360元/月·生;3.省级三类示范幼儿园330元/月·生;4.市级示范幼儿园300元/月·生。综合物价上涨、社会发展、需增设班级、新增设施设备等因素考虑,拟调整市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1.省级一类示范幼儿园570元/月·生;2.省级二类示范幼儿园540元/月·生;3.省级三类示范幼儿园510元/月·生;4.市级示范幼儿园490元/月·生。

调整收费标准后,将促进市属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扩大办园规模,较大程度满足群众入园需求,缓解社会矛盾;并按规定更新教育设备,配齐配足教育设施和教玩具,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9月16日至10月1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教育局和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方式:

0851—33226535、33222724

邮箱:

asjyjjjk@163.com

654869891@qq.com

1.安顺市市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安顺市市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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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来源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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