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伙搭建虚拟货币平台骗钱被抓

潘帅,1993年8月10日出生,住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

2018年9月,颜琦、易轩、戴仲芳三人共同商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确定分红比例为:颜琦分40%、易轩分35%、戴仲芳分25%,由颜琦、易轩出资购买电脑、手机、虚假微信号等用于诈骗的设备,并由颜琦负责招聘业务员、代理团队并管理该诈骗集团,由戴仲芳负责“人人国际”APP网络诈骗平台(先后使用“大唐财富、巨赢财富、中茂国际、人人国际”等名字)的搭建及维护等工作。

2019年1月,潘帅伙同刘某与黄海、黄轩等人利用上线颜琦在网上虚构的“人人国际”APP,组织王子健、梁燕子、刘铮、曾某、张某、曾宪光、易鸣、李进、罗兵、任红光、张向天、朱寅、何文彬以及周鹏、杨志等人在长沙市岳麓区麓枫和苑18栋2单元705室、周鹏及杨志家里等地实施网络诈骗。

刘某系该团伙的负责人,为该诈骗团伙提供虚拟网络平台、电脑、手机、微信号及办公地点和住处等用于诈骗的犯罪工具和诈骗犯罪场所,提取并管理诈骗钱款;潘帅负责出资购买手机、电脑等及负责办公地点和住处的租用。刘某与梁燕子系团伙诈骗技巧传授者,负责传授下面业务员诈骗技巧,同时本人也从事业务员工作;王子健、梁燕子、刘铮、曾某、张某、曾宪光、易鸣、李进、罗兵、任红光、张向天、朱寅、何文彬等人系该诈骗窝点的业务员。

刘某、潘帅等人利用“人人国际”APP诈骗平台,通过电脑、手机等工具登录微信添加好友,制作虚假带客户盈利获取佣金的截图发送至微信朋友圈及微信好友,诱骗微信好友下载“人人国际”APP,并在上线颜琦控制的支付宝账号上充值,即控制被害人投注资金。骗取被害人到“人人国际”APP上购买比特币、外汇等虚拟货币,刘某通过登陆账号1567××××8470的代理号控制虚拟货币涨跌,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经鉴定,潘帅自2019年1月1日和刘某等人组织该窝点,至2019年4月24日结束,在该诈骗团伙工作期间该团伙的诈骗总金额45952元,潘帅个人未获利。

2021年4月12日,潘帅到涟源市治安大队主动投案。

法院查明,潘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予以惩处。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被告人潘帅行为积极主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潘帅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潘帅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人潘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已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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