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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滁州市市直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国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座谈会部署,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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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市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本市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符合基层锻炼规定要求的人员。

报考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位的,须是在我市乡村一线主要从事扶贫工作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选调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9月之后出生)、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6:00。报考者报名前,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6:00,分为“预审”和“复核”两个阶段。

(1)预审。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报考者应随时关注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预审的,可于9月28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2)复核。通过预审的报考者,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根据报考者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委)公章后,再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报考者须于9月28日12: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各遴选单位对报考者上传的盖章报名表进行复核,未上传的不予复核。

报考者只进行网上填报或预审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盖章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滁州先锋网、遴选单位网站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一个月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22415。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550-3022253。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4303。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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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滁州先锋网

初审:张余镇

审核:郑安杰

审签:计芳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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