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地公告,将对改造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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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根据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拟征收水南街道独山村、水南村、瓦窑头村,西屏街道九村、钟楼村、十一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约为26.2378公顷(计393.567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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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红线图

征收内容

因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一期(城中村)项目、塘寮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拟征收水南街道独山村、水南村、瓦窑头村,西屏街道九村、钟楼村、十一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约为26.2378公顷(计393.567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具体征收土地范围按实际调查数据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土地和房屋的勘测定界,开展土地现状、房屋权属、青苗、附着物(构筑物)、房屋结构及装修等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南城区块(1)(1).pdf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