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秦皇岛市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罚了...

秦皇岛一知名公司被罚

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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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秦皇岛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秦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秦皇岛市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事实,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2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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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马耀普负有管理责任,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对马耀普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人民币;对张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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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依据

网络配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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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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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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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上文章来源于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