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赤峰市红山区,醉酒男子买西瓜,因瓜不保熟与售货员发生口角,结果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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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9时30分许,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接到红山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移交案件:在红山区长青街一水果店前,于某某驾驶桂AZJ***黑色奥迪牌小型汽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日9时08分许,于某某驾驶桂AZJ***黑色奥迪牌小型汽车,沿红山区长青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一水果店前停车买西瓜。因售货员切开的西瓜没有保熟,于某某与售货员发生口角,随后于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水果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情况,发现于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后将案件移交给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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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男子买西瓜,因瓜不保熟产生口角,结果却因醉驾被查获!

一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某某拒不向交警承认其酒后驾车的行为。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民警对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62mg/100ml,随后将他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备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调取附近监控,找到了于某某行车轨迹,确认于某某确实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还发现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于某某终于对自己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于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将移交检察机关作进一步审理。

交警提醒

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来源:畅通红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