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成,我有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我和我老婆一起做生意,家里还挺有钱的。所以我儿子女儿从小过的就是衣食无忧,吃喝不愁的日子。

按照我们家这块儿的习俗,如果两个人结婚的话,男方必须要有房子,哪怕是只付了首付的。早在儿子还小的时候,我就准备好了他的婚房。

至于女儿,我的想法是给她找一个家里经济条件不错的丈夫,这样她嫁过去以后也不会太受罪。虽然我没有责任和义务给女儿准备婚房,但是等到她结婚那一天,我会给她准备丰厚的嫁妆,外加一辆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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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与愿违,我女儿后来要嫁的男人家里是农村的,根本没什么钱。要不是觉得我女婿那个人人还不错,对我女儿也好,是个潜力股,我也不会同意他们结婚。

女婿他们那家是绝对买不起房子的,所以我给女儿买了一套婚房,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成了儿子。

我的意思是觉得毕竟这套房子是我们家买的,肯定会让外人看不起女婿。所以这套房子先是给他们暂住,等他们有能力了自己买房子,这样住的也舒坦。

但是没想到的是啊,女婿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在婚礼上女婿拿出了那个房产证,当着所有宾客的面把它给烧掉了。

他还说,虽然他现在没钱,但是接受不了别人的施舍。他觉得这是对他的侮辱,所以这套房子他是不会要的。

全场的人都傻眼了,随后又炸锅了。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有的人说我女婿傻,有的人为他叫好。还有的人都觉得他做的太过分了,实在是不给人面子。

反正当时我是觉得十分的下不来台,表情也慢慢严肃起来。虽然后来司仪打圆场,使得婚礼可以正常进行下去,但是我却觉得心里很堵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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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那么做也是为了他好,婚礼后我和女儿说起了这件事,女儿说确实是她老公太冲动了。在得知我的良苦用心后,女儿对我也有一些不满。

她说既然是这样,那当初为什么要写她弟弟的名字,而不是写我的名字。我一想女儿说的也对,我当时做的确实是有些不合理。

但是如今事情已经闹成了这个样子,你们说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