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在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经审理,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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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犯罪嫌疑人宋某自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顺利进入广西某集团下属建筑公司担任核算员,负责项目成本核算及管理。由于所学专业与工作比较契合,她工作起来得心应手,领导也比较信任,其本该有美好的职业前景,但贪念却让她身陷囹圄。

据宋某供述,在工作期间,她发现公司报账审核方面存在漏洞,此时的她不是想着怎么帮公司完善制度,堵住漏洞,而是心生贪念,认为自己找到一条“完美无缺”的“生财之路”。私欲的极度膨胀,让这个年轻人几近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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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宋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他人及领导签名,先后侵占公司270万元。

这些钱被她用于奢侈的生活,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享受旁人的追捧,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案发后,宋某家属向公司退还了180万元,另90万元已被宋某某挥霍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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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讯问宋某时,其泪流满面,悔恨不已,她表示,自己在虚荣心的驱使下,迷失了自我,丧失了做人做事的底线,触犯了法律。

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同时希望同行业、特别是刚走向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们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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