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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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胡琼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公务接待和私人宴请费用等问题。

2020年4月至7月,胡琼在担任怀化市应急管理局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次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怀化某培训中心负责人杨某某为其支付公务接待和私人宴请费用8276元,并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使用香烟。胡琼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胡琼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02

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扶运长收受红包礼金、高档烟酒等问题。

2016年至2021年3月,扶运长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所送红包礼金共计96.1万元、高档烟酒等礼品若干。扶运长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扶运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3

中方县五龙溪水库管理站原站长李志平以单位租车名义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5年2月至2018年3月,李志平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以单位名义租用其个人出资、挂靠在其朋友江某名下的小车(湘AB037E),长期供其个人使用,共计在单位报销车辆开支费用12.2万元,其中因公使用费用3.9万元、私车公养费用8.3万元。李志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李志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04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斌等人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曹斌在未制定考察计划、未向县委县政府报备的情况下,带领该局分管财务的二级主任科员向波、办公室主任张世茂、督查室主任杨勇,驾驶曹斌的私家车前往云南省腾冲县考察城市管理、市容整治等工作。考察期间,曹斌4人借机到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游玩,张世茂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曹斌私车加油11次2920元。此次考察经向波审批、曹斌审核,共报销费用21586.76元。2021年1月,曹斌、向波、张世茂、杨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05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粟辉良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办理油卡供个人私车加油等问题。

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粟辉良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会同县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某某为其办理2张中石化加油卡,并要求尹某某、谢某某先后向加油卡充值8次,共计4万元,供其私车加油。粟辉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5月,粟辉良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5起案例,有的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公务接待和私人宴请费用,有的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办理油卡,有的以单位租车名义私车公养,有的变相公款旅游,有的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吃喝,都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我要求不严格,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敬畏、不在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通报强调,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节点”即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三力”,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纠治“四风”作为赢得党心民心的重要检验,深入推进纪律作风整顿,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党员干部作风真正实起来、硬起来。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盯节点、守节点意识,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饮酒、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节日福利、违规使用公车、变相旅游、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变异问题,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快查严处、以儆效尤、通报曝光,严防反弹回潮、严防隐形变异、严防疲劳厌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来源 | 怀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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