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发生事故撞人了怎么办?
看不到?赶紧走?
蜀黍要提醒大家的是,
千万别逃逸!
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怕承担责任,
逃逸必被严惩!
逃逸必被严惩!
案件回顾
8月22日18时许,岳口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电话称:岳口延安药业门前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该大队副大队长刘国良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发现一名70岁左右的男子躺在地上,面部血流不止,周围有不少摩托车散落物,一辆二轮自行车甩在路边,无目击证人。
事故发生,肇事者逃逸
经现场勘查,刘国良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随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检查出全身八处骨折。
接手案件 开始“追逃之旅”
为尽快破案,刘国良调取了相关监控,发现肇事车为一辆黑色摩托车,无机动车号牌,驾驶员头戴全封闭式安全头盔,看不到人脸,无法确定其身份。
监控图片
转换思路 出现转机
刘国良组织民警四处走访调查,通过 “依车找人”发现冯某(岳口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刘国良找到冯某家属,经询问得知,冯某在案发后一直未回家,摩托车也不在家,刘国良通过电话联系冯某,冯某承认该案件确系自己所为,但拒不投案自首。为固定证据,岳口交警大队组织全队干警对冯某的逃逸路线进行走访摸排,找到了被冯某遗弃的摩托车。
锁定目标 抓捕归案
证据确认后,刘国良再次联系冯某,但冯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露面。经分析研判,刘国良认为冯某可能受伤住院,于8月30日组织干警对天门各医院进行走访排查,发现冯某在市中医院住院,随即案件告破。
后经审查,冯某8月22日驾驶摩托车沿24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途经延安药业门口时,将正骑着自行车横穿马路的洪某撞倒,并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民警的不懈走访和调查下,
肇事逃逸的当事人最终还是落网了。
小编想说的是: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有力地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蜀黍要提醒大家,
发生交通事故后,
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报警保护现场,
千万不能选择逃避,
肇事逃逸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湖北天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