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李泽东

据央视新闻9月16日报道,2021年9月16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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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龚道安利用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办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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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龚道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龚道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龚道安简历

龚道安,男,汉族,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1964年11月出生,毕业于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现湖北警官学院)刑事侦查专业。

历任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刑侦队副队长、派出所长、刑侦队长,湖北省荆沙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兼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处长、处长、副总队长、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公安部十二局局长等职务。

2017.06 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

2018.01 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

2020.08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