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金城镇剩余户籍清理整顿的通告

为精准掌握应县金城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及时清理解决户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籍管理,使金城镇辖区内管理更加规范,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办理各项业务。现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金城镇辖区内部署开展居民户籍地址不在实际居住地的家庭户、集体户清理整顿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户籍清理分流的对象及去向

从即日起,在12月底前将金城镇居民户籍地址为西街16号、南丰里2号、昌北里2号、环城西路、应山路2号等不规范地址全部变更为实际居住地址。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彻底解决一些人、房、户不一致的问题。

二、 户籍分流途径

1、 个人在金城镇县城内有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

2、 配偶为金城镇城镇家庭户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3、 父母为金城镇城镇家庭户的,未婚子女和离异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入父母处。

4、 个人的房产在外地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

5、 以上条件都不符合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金城镇集体户。

三、 群众办理须知

1、 凡前来派出所(清宁公园对面政务大厅)办理变更地址的居民均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本(或购房合同)和近期交的水、电、气、暖收据,户籍地址未变更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不可在公安机关办理其他业务。

2、 2021年12月底,西街16号、南丰里2号、昌北里2号、环城西路、应山路2号等户籍地址未变更的居民,公安机关将冻结注销其户籍,影响到就学、就业等所有责任后果自负。

四、工作要求

为了便于广大群众办理户籍地址变更业务,户籍民警及工作人员将会耐心、细致服务好每一位群众,办理好此项业务。户籍清理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也关系到社会保障安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与公安机关共同完成户籍清理、整顿、规范工作。

户籍管理整顿业务咨询电话

邓警官:15513925999

安警官:13593457587

应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