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野战将系列3:陈光为何蒙冤

作者:桅杆

陈光是一代名将,一生征战,先后10次负伤。尤其在长征路上和抗日战争时期,指挥了很多经典战例,可谓功勋卓著。令人唏嘘的是,建国之初陈光即落难去世。陈光是建国后,我军第一个蒙冤的高级将领。如果活到1955年授衔,位列大将当无争议。可历史没有如果。前两篇文章,已介绍了陈光的战功与蒙冤过程及陈光林彪的关系,今天就说说陈光为什么会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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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

陈光蒙冤,首先是自身原因所致。

1950年7月23日,广东军区宣布陈光有“通敌、反上、可能外逃和私藏武器”等严重的问题,决定对其实施软禁。在宣布时,陈光暴跳如雷,大喊大叫,说出了以下一些话:

我陈光打了几十年敌人,有什么罪?

我陈光什么时候对敌斗争动摇过?我陈光有什么对不起组织、对不起革命?

你(指广东军区主要首长)有什么了不起?你在我军战史上没有一寸战功,你指挥过哪一次重要战役?

你林彪现在爬上了高位,当了大官,早把我们这些人忘了。现在你又支持他(指广东军区主要首长)陷害我陈光。

王良、周昆与陈光

从上述的话语中也能看出,首先陈光是一员猛将,性格刚烈,而且是“牛脾气”,处理人际关系不好是必然的。其次,由于战功卓著,多少有些居功自傲。第三,由于军事才能出众,陈光自视甚高,看不起很多人。第四,进军东北以后,其职务安排与功劳似不相配,自感未得到重用,心理上有些不平衡,心有怨气。

可以说,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在行动上,这也是导致他后来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此外,补充说明一下:林彪1950年3月离开武汉回京,养病并参加一些全局性的大事,已经不再过问中南局和四野兼中南军区的工作。可就因为陈光说过上面一番话,后来一些人就把陈光落难的责任推到林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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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师代师长陈光(左)

战争年代,性格刚烈、人际关系差的将领并非个例。相比而言,比陈光性格更爆、更犟的将领也大有人在,包括一些元帅级的将领。突然之间听到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即使一些性格温和的人,也会“暴跳如雷”的,所以陈光说这番气话,倒也可以理解。

1950年1月,陈光由四野副参谋长转任广东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兼广州警备区司令员,正兵团级,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由于广东军区主要首长兼了很多职务,军区日常工作,陈光管得就比较多。当时广东仍处战时状态,海南(属广东)尚未解放,又紧邻港岛濠江地区,形势十分复杂,斗争方式与指挥作战也有很大差异。陈光工作积极主动,敢负责任。但由于对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够,工作时常简单粗糙,对一些事情的处理不够慎重,遇事也不向主要首长汇报,在对情报以及招收宜章子弟开设训练班等工作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错误。

由于履新不久,出现一些问题本属正常。但陈光的居功自傲以及自负等问题,此时表露无遗。1950年4月,广东军区主要首长找陈光谈话,指出其问题和错误。但陈光拒不承认,两人大吵一场,拍了桌子。其实,陈光与广东军区主要首长交集不多,并无历史恩怨,当时也没有整陈光的意思。

个别谈话不行,就召开会议对陈光进行批评教育。面对陈光拒不认错的态度,军区主要首长甚至说:“你是高级干部,又是老同志,总要讲点组织原则吧。”但陈光仍拒绝接受。这样,陈光已经不是与军区的主要首长对立,而是在对抗一级组织了。基于陈光不认错的态度,广东军区将陈光的问题和处理意见上报到了中南军区。

上级对陈光问题的处理还是非常慎重的,曾经给了两个选项:一是承认并决心改正错误,好好工作;二是拒不认错,自绝于组织。

1951年1月,中南局专门派陈光的老部下找他谈话,劝他认识错误。但陈光认为对他的错误夸大其词,处理极不公,是有人要加害他。1951年2月,中南局作出决议开除陈光,指出陈光“在早年的革命斗争中曾经有过一些贡献。但到后来,由于他自高自大,不求进步,背上了老资格、功臣这个沉重的包袱,使他头脑昏迷起来,胡作妄为,目空一切,并从而发展到长期不接受组织的领导”。

【陈光(站立持望远镜者)在指挥广阳伏击战】

陈光落难的第二个因素,是对他的处理不当。

客观地说,陈光肯定有错误,但还没有到“严重问题”的程度。所以,对陈光错误的处理,也存在不当问题。

首先是夸大了错误。在对陈光软禁时宣布的“通敌、反上、可能外逃和私藏武器”等4个“严重问题”,事后证明除了“反上”外,其他3个都不成立,明显夸大了错误。所以,在对陈光的处理决议上,也只有“目空一切,并从而发展到长期不接受领导”一个罪。而“反上”,其实就是拒不认错,与广东军区主要首长对立,这算严重问题吗?

其次是存在不公。由于陈光不认错,与军区主要首长对立,在调查上述4个“严重问题”都不存在后,没有冷静客观地处理,而是挖地三尺,寻找陈光历史上的问题和错误,诸如把陆房突围、代表资格审定等陈年旧账都翻了出来,挑起指挥或工作上的失误,不达目的不罢休。并且,陈光的错误明明不是“严重问题”,却将这位1927年加入组织的老同志开除。对革命先驱而言,组织身份就是生命,甚至比生命更加珍惜。作出开除的处理,无异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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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一家

第三是长期监禁。陈光自1950年7月23日被软禁,先在广州,后在武汉,时间长达近4年。其中从1950年10月起,被软禁在武汉一座二层小楼,不准外出,未经批准不得见客,致其无处申辩。采取这种方式,性格刚烈的陈光如何能忍受?在监禁的后期,陈光已经出现精神恍惚等征兆,1954年6月7日自尽身亡,一代战将陨落。

1988年4月,组织上对陈光重新进行了审查,恢复了组织身份。战功卓著的陈光,虽然错过了授衔,但他的功勋被历史铭记,被人民铭记。

泰山脚下的肥城陆房战役烈士陵园,115师代师长陈光和夫人史瑞楚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