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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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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

2021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完善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推进机制,打造60个左右乡村建设示范村,实施一批乡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全市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到2021年底全市5G基站累计达到4000个以上,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

2021年底前开展名师送教20批次,培训乡村基层中小学教师2200余人次,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3.5%,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结合“两县十乡(镇)百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长垣市、新乡县等县(市)全域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重点打造20个左右乡村建设示范乡镇,每年高标准打造60个左右乡村建设示范村

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力争到2025年打造黄河滩区、黄河故道、牧野平原、太行山区、都市农业等5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达到串点成线、连线带面的示范效应,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模式路径。

资料图:图为辉县冀屯镇

新乡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大部署,促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村全面进步、乡村宜居宜业。

(二)工作目标。2021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完善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推进机制,打造60个左右乡村建设示范村,实施一批乡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一大批美丽宜居乡村。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实施县域城乡一体化规划行动,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统筹推进县域城镇和乡村规划编制,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加强村庄风貌引导,更好体现牧野乡土特色。统筹各级规划编制,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全面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结合考虑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节奏,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优先开展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到2025年底构建完成县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优化城乡用地布局,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安排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引导村庄建设行为,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细化产业用地、村民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明确管控要求,有序管控村民住房建设。注重塑造乡村特色风貌,保障规划有效实施,从严把控乡村规划水平和质量,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按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要求,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上下功夫。

1.实施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农村公路连通成网,建立完善县域农村客运网络。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全市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争取实现所有行政村最多换乘一次公共交通即可到达县城。(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实施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县域城乡供水管护一体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完成水源置换工作,地表水源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规模化工程覆盖受益人口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县域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快实施“气化乡村”工程,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到2021年底新建改建10千伏线路210千米,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6小时以内,逐步实现所有乡镇的社区天然气主管网全覆盖。到2025年底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2小时以内,重点乡镇燃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供电公司、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县域城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推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巩固网络扶贫成果,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到2021年底全市5G基站累计达到4000个以上,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到2025年底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基本形成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信息通信网络,满足农村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数字乡村战略需求。(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内容生产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2025年底前广电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在同一县域内实现城乡大体一致,形成终端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五级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实现全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和所有县级融媒体中心节目信号接入IPTV直播频道。(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负责)

6.实施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一体化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物流体系,创新乡村物流运作模式,推进乡村物流信息化、绿色化发展。到2021年底全市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县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城乡水系联通和综合整治行动。聚焦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优化河湖库水网体系,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依托,以黄河、卫河、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原有水系为构架,建设“南北调配、东西贯通、区域互补”的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2021年启动全市域水网体系规划,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域水系联通。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以小流域为单元,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开展我市太行山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乡村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河塘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加强污染较严重河流和水域的污染防治和重点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通过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污水处理回收等综合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恢复水生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森林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村庄绿化,对村、路、渠、宅“四旁”及公共区域进行绿化,达到入村(镇)有景观路、村(镇)内有小公园、围村(镇)有绿化带、村(镇)边有风景林“四有”目标。以黄河、南水北调工程干渠、卫河、共产主义渠等主要河道及高速公路、铁路和干线公路等为重点,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以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一村万树)和特色森林小镇为抓手,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绿色覆盖率。(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负责)

9.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加强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指导,完成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依据省级层面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相应细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2025年底前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所有县(市)编制完成农村住房设计图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负责)

(三)推进县域内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县乡公共服务向行政村延伸,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1.实施县域城乡教育均等化行动。加强乡村学校建设,统筹城乡师资配备,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乡村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积极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2021年底前开展名师送教20批次,培训乡村基层中小学教师2200余人次,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3.5%,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2025年底前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基本补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全面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实现“三个课堂”在农村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

2.实施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县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社会化发展。2021年底前启动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专项工作,市县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互通互联,持续推进实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达标工程,市县全年组织开展文化活动1万次以上,惠及群众100万人次。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市)、区建有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所有县(市)、乡镇形成至少1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七个一”达标。(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负责)

3.实施县域医疗卫生均等化行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高质量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构建高效协同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2021年底前所有县(市)医共体建设达到国家评判标准、40%左右的县(市)建设成效监测指标达到优良标准,力争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0%,公有产权行政村卫生室比例达到70%,20%左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社区医院。2025年底前公有产权行政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达到45%以上并普遍实行“乡聘村用”,50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

4.实施县域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2021年底前全市参保居民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5%,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四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实体机构,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机构。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低保标准比例缩减到1.3:1左右,所有县(市)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实体机构,儿童之家覆盖45%以上的行政村,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努力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实现农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态更优良、乡风更文明、生活更美好。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后续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21年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9万户,2025年底前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实现应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到2021年底达到60%,到2025年底达到80%左右。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到2021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完善过村路段排水和路宅分家工作。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化利用,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2025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一村万树”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到2025年底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50%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乡村绿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住建局、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协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成立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协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围绕重点任务,成立专项行动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推动落实。

(二)坚持分类推进。尊重县乡村多样性、差异性,科学把握不同地区变迁发展趋势,开展分类指导,找准建设路径,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子。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强化规划发展管控,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标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拓展提升类村庄重在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率先建设“四美乡村”。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统建筑、民风民俗保护,在保持原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更新改造,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整治改善类村庄重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补齐公共设施短板。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按照靠县城、靠乡镇、靠园区、靠景区原则进行安置,并妥善处理好搬迁后续问题。

(三)开展示范创建。选择一批具备条件、有代表性的县(市)、乡镇、村庄开展示范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逐步带动,面上推开,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结合“两县十乡(镇)百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长垣市、新乡县等县(市)全域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重点打造20个左右乡村建设示范乡镇,每年高标准打造60个左右乡村建设示范村。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力争到2025年打造黄河滩区、黄河故道、牧野平原、太行山区、都市农业等5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达到串点成线、连线带面的示范效应,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模式路径。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谋划一批乡村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各项政策支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积极开展“整村授信”,提高农村金融可获得性。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逐步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为乡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撑。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乡村建设领域。

(五)夯实部门责任。市直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本行业、本领域乡村建设职责,研究谋划配套措施,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大格局。各专项行动专班办公室所在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推动建设任务落实落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汇报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报告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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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

▌编辑: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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