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州教育局决定在全州开展学校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含民办)及其在职教师,教育行政机构在岗工作人员。

二、主要内容

(一)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1.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相关其他问题

1.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3月。

四、主要措施

(一)深入自查自纠

1.开展管理机制自查。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重点对照检查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

2.开展问题自查自改。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对外公布。要认真开展问题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已办结的予以销号、在办的及时办结、新发现的问题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严防久拖不决。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强化监督,有效遏制相关问题的重复发生。

(二)开展师德教育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恩施州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恩施州师德专题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等要求,在全州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一是深入开展正向宣传教育。要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以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州教育局、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组通报的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等为负面教材,引导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问题,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

(三)加强工作检查抽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要紧盯节假日、双休日、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巩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推动十项准则落地生效。州教育局也将组建工作专班,对各县市、部分重点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

(四)严肃处理通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要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本地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案例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要及时报州教育局(教师科)。要结合问题查处通报,举一反三,精准发现和解决本地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

恩施州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
礼品礼金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

序号

县市

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

1

恩施州

0718-8242171

eszjyjjsk@163.com

2

恩施市

0718-8412965

2410853364@qq.com

3

利川市

0718-7281632

309278382@qq.com

4

建始县

0718-3323050

jyjdjb3323050@163.com

5

巴东县

0718-4335904

390279599@qq.com

6

宣恩县

0718-5820295

544899344@qq.com

7

咸丰县

0718-6822256

404608649@qq.com

8

来凤县

0718-6288317

1074705311@qq.com

9

鹤峰县

0718-5960789

438946099@QQcom

信息来源|州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办公室

编辑|肖倩 审核|冉乐 审签丨程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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