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对于人类以及地球上其他动物和植物的生存的重要性,完全不亚于氧气和水。阳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太普遍了,甚至是每天我们一起床,第一个迎接我们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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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把阳光当成理所应当,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每天喝的水一样。谁会想到,竟然有人想把太阳占为己有,甚至向其他人索要“使用太阳光”的费用。这样可怕的占有欲真是让人闻所未闻。

这个奇葩的故事起源于1966年12月19日的联合国大会上批准的一项协议 -《和平利用外空条约》(以下简称外空条约),于1967年10月10日生效,具有永久有效期。《外空条约》的本意,其实是用来规范人类的航天活动。《外空条约》设立了地球人都要遵守的10项基本原则,从而为国际空间法打下了基础,其作用相当于“空间宪法”,以确保人类有秩序、文明地去探索外太空。

可是偏偏有人,在此做文章,钻了法律的空子,满足自己的占有欲,使得全人类差点需要向太阳的“拥有者”支付专利使用费。

只因条款出现漏洞让人有机可乘,绝非《外空条约》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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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空条约》的产生和存在,一开始的本意是为了约束强国,从而保证所有国家都有公平的机会去探索外太空,去利用外层空间,公平使用天体的一切区域。实际上,外太空本身就像空气、阳光和水,是大自然赋予每一个人类的资源。

如果哪个国家,因为自己的技术暂时比其它国家发达,就对外太空宣布主权,那就好比一个富人有仓库储存食物,就把所有的食物拿来储存,然后高价售卖从中获利,其他人想吃饭,就要满足任何不合理的开价。正是为了避免外太空领域演变成强国角逐的战场,联合国才制定了相关协议,去保障全人类的共同权益。本来条约中硬性规定了“不得对外层空间提出主权、据为己有”。

拟定《外空条约》的举动的确是限制了强国的霸权行为,却对那些有”收集癖好“的人毫无防备,因此生出了一串搞笑、无奈的乌龙事件。 制定《外空条约》时,联合国百密一疏,虽然禁止了任何国家宣称私自拥有任何行星或恒星的行为,但规定中没有详说,是否限制个人申请行星或者恒星的所有权。那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行星或者恒星的所有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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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有不少人看中了这个漏洞开始”钻空子“,领养个星星,为之命名,还有NASA颁发的证书,好不浪漫!领养星星也就罢了,偏偏有人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申请太阳的所有权,之后还要向全人类收取“阳光费”,导演了一场荒诞无聊的闹剧。

西班牙大妈“巧取豪夺”,自称太阳主人

也许有点让人意想不到,疯狂想占有太阳的人,竟然是个西班牙大妈

她的名字叫安吉拉斯·杜兰,住在西班牙西北部的加利西亚。这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西班牙妇女,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她是一名博士毕业生),也有着让人羡慕的体面工作:一名律师。曾经她像许多知识分子一样,兢兢业业地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但再勤奋的人也有松懈的时候,面对生活的一地鸡毛和并不符合努力的收入,杜兰也开始动了“歪心思”,想寻求一些其他的赚钱方式。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才女的“鬼点子”还真挺多!

于是在2010年这个美好的秋天,杜兰决定开展一个成为“太阳主人”的行动。这个行为,本来无伤大雅,但是杜兰贪心,想从中谋取私利。她在当地的公证处将太阳登记为私有财产后,要求所有享受阳光的人,必须向她支付“太阳费”。

滑稽的是,确实没有一项法律规定,禁止谁人以个人名义享有太阳的所有权。于是,虽然荒诞,公证处还是接受了杜兰的申请,颁布了一份正式的文件,宣称杜兰,为“太阳的主人,该恒星的光谱类型为G2的,位于太阳系正中央,与地球的平均距离为1.496亿公里。”

得寸进尺,得到太阳后开始“揩油”全人类

谁也没想到这个顺利的开端,鼓励了杜兰继续进行她无耻贪婪的计划。杜兰声称,自此以后,地球人都要向她缴纳“太阳费。从此,阳光不再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世界上每个人晒太阳,要向杜兰缴纳“阳光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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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自己的贪婪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杜兰决定,她从“阳光租金”得来的收益,一半让利给西班牙政府,20%贡献给西班牙的老年人做退休金,10%捐献给研究机构,还有10%用来做慈善,留给自己的,只有仅剩的10%。美言曰:“该是用正确的方法做事的时候了,如果有个点子可以聚集资金又能促进经济和人类福祉,何乐而不为?”

乍一听,还有点道理。多出一笔钱,只要合理使用,就可以造福全人类。可要公平地去分配这笔“资金”,实在是个难事儿。无论怎样的收费标准,都不可能比大自然的分配更加公平。阳光、空气和水,是每一个人生命最基本的需求。如果为了生存最基本的需求,还要缴纳费用,难道该给生命也有个明码标价么?如果付不起“阳光费”,这个人不配享有阳光,不配活着么?

面对舆论和各方说辞,杜兰据理力争,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说道:“这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我的主张符合相关法律,我并不是一个愚蠢的人,我了解法律。任何人都可以这样做,我只是抢占了先机。”这一番言论看似疯癫,但还真让人找不到漏洞可以反驳,一时间,相关机构都哑口无言。

联合国无可奈何

《外空条约》确实有这么一个大漏洞,联合国也无可奈何。没有任何相关文件可以阻止杜兰的荒唐行为,最终杜兰所在的当地公证处真的颁发了证书给杜兰女士,并无奈的宣布她是太阳的“主人”。

骂声连连,人们表示面对杜兰的自私行为表示绝不买账

无论杜兰如何为自己狡辩,把太阳私有化,为己谋利的行为都站不住脚。很多人指出,想要对每个人收取阳光费,凭借什么去定价杜兰有付出任何维护阳光的成本么

也有人觉得杜兰特太自大了。如果仗着一些政府颁发的太阳所有权证书,就可以一个人把阳光占为己有,那是不是某人拥有了银河系的所有权,就可以说银河系里所有物质所有资源都是属于这一个人的

还有网友表示愤怒。人人享用阳光,就要付钱。那么因为阳光得了皮肤癌,是不是该找杜兰要赔偿?皮肤晒出斑了,又晒伤了,是不是要杜兰负责售后服务?所有得皮肤癌的病人,都应该起诉杜兰对阳光“管理不善”。

剑走偏锋,名人下决心给“闹剧”收场

最后,让杜兰停止这个疯狂行为的,还是美国曾经的副总统,艾伯特·戈尔。戈尔一直关注着自然环境保护的领域。他质问杜兰,如何负责阳光带给人类的负面后果?既然杜兰要管理阳光资源,收取阳光费,那么杜兰也要为阳光给人类带来的伤害,付出代价。

戈尔还专门在新闻发布会上告知记者,自己要去法院对杜兰提出控告,绝对不会任由西班牙政府,利用一个法律漏洞大做文章,让全人类从此以后,要为本被称为大自然恩赐的阳光,去付费,让西班牙政府和杜兰一方获益。不可能让西班牙政府和杜兰捡到这么个大便宜,还不付出一点儿代价。

杜兰作为阳光的主人,戈尔要她第一个解释的就是全球变暖的问题。阳光对人类正面负面的影响,杜兰既然收了使用费,就要做管理阳光的工作。

戈尔这个强势的控诉,堵得杜兰无话可说。本来杜兰还声称自己是据理力争,戈尔出面处理,杜兰再也占不了理了。就是用这样“剑走偏锋”的思路,这场闹剧看似也挺快就能结束了

众议不断?

不过,很多人认为,戈尔对杜兰,用了一套强盗逻辑。首先全球变暖是人类的行为造成的恶果,应该人类自己承担,怎么可以就推卸到太阳身上?全球变暖自然也和杜兰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戈尔则认为,无论全球变暖是谁的责任,既然杜兰接受了太阳的所有权,成为阳光的主人,就应该一样接受管理阳光的责任。于是,戈尔反驳:"此前太阳没有主人,因此我们也找不到相关责任人,现在不一样了,太阳已经有主人了,应该可以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了。"

社会上,不少人并不能接受戈尔对杜兰如此强势的指责。这些人认为,全球变暖不是杜兰主观造成的后果。她并没有谋划一场全球变暖去残害人类。同时,全球变暖是杜兰无法预计,更加无法阻拦的事件。杜兰注册了太阳的所有权,仅此而已。所以,无论如何,杜兰在全球变暖这个事情上,是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

小结

我们中国人有一句话说得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此话就是教导我们,做人做事任何细节都要谨慎处理。一个不周全,就容易让人钻了空子,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杜兰一事,起因于制定规则时的疏忽,被有心人钻了空子,惹出这么多麻烦。一场闹剧就这么过去了。杜兰虽然远未达到自己设想的1%,却也赚得个名利双收。还成为了社会名人,时常接受记者的采访,一度流连于名利场,活跃在公众视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