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昀撤回对父起诉,民事诉讼撤诉流程是怎样?

律子法务-新闻事件

近日,演员张若昀与张健等一审民事裁定书公开,裁定书显示,原告张若昀与被告张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张若昀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许原告张若昀撤诉。那么,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撤诉流程怎么走?

律子法务-法律解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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