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重庆某石油公司员工张丽(化名)以儿子生病需要照顾为由,向公司请假20余天。请假到期后,张丽继续以相同理由向公司提出请假半年的申请,并出具孩子的诊疗证明、住院证等材料,公司依据相关制度,未批准张丽的请假。张丽再次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公司同意其以停薪留职两年的方式照顾孩子,公司没同意。

在此期间,人事管理负责人多次要求张丽返回工作岗位,但张丽一直以照顾孩子、公司迟迟不批假为由不上班。2019年11月,公司认为张丽未经批准长达三个月未上班,属于旷工,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决定解除与张丽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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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张丽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5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支持张丽的大部分请求的仲裁裁决。随后,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支付上述赔偿金。经过法院的调查,认定公司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解除与张丽的劳动关系合法,无需支付赔偿。

张丽不服提起上诉,重庆三中院依法驳回,维持原判。

针对这起案件,从结论上说,判决恰当,不给假的情况下不上班,就是旷工。旷工是非常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在司法实践当中连续旷工达到15天的,即便公司没有任何规章制度都可以以严重违法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合同。

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善意不能无限扩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方解除劳动合同有理有据。

照顾家人的假期,公司给是人情,不给是道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其中记载的解除原因:“孩子患孤独症谱系障碍,需要母亲在身边不间断陪伴,不能正常工作,经单位研究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张丽曾经请求公司停薪留职两年。也就是说不发给她工资,仅仅保留她回归公司的机会。

中年人的无奈,一边是孩子需要照顾,一边是她丢了工作没有收入。孩子需要看病,对家庭的打击有多大。哪怕几年之后孩子有所好转,作为一个中年妇女中间几年工作经历的空白,恐怕再找工作也难以找到像样的工作。

鼓励生育不是一句空话,是要社会和企业让出利益给家庭的,才能把生育率提上来。什么叫让出利益?就比如孩子生病,母亲照顾孩子,是否可以停薪留职,由国家扶持基本保障等,相信未来会有相关政策法规出台,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