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ID:military_road)

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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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军路,我是一名在阿里地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像我们在西藏常年服役的军人,条件很艰苦,有时候连正常休假都无法实现,我想问下我们这里属于边远艰苦地区吗?怎么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中找不到西藏的具体分类啊?还有就是像我服役多长时间可以领取卫国戍边纪念章?谢谢!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有):

你好战友,根据最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卫国戍边纪念章颁发给在边海防、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人员,其中,对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的;

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的; 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 3 年的;

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的;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5年的,可以授予铜质纪念章。

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时间,累计达到以上相应规定时间2倍以上的,可以授予银质纪念章;累计达到以上相应规定时间3倍以上的,可以授予金质纪念章。

小编带着西藏是否属于边远艰苦地区的疑问,查阅了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边远地区范围的通知》中明确:

西藏(七十二个县、市)全区均按三类地区,故不再分类。在《关于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边远三类地区和一、二类岛屿范围的规定》(国发[1989]14号)中也有明确:西藏自治区全区属于边远三类地区。

因此,按照上述的政策,你在西藏阿里服现役满2年即可达到颁发卫国戍边纪念章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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