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年男女涉嫌自2014年至2019年集团式策划了12宗假结婚,以助内地配偶获发回港证、使用医院服务及办理出生登记,2人分别被控串谋诈骗、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及串谋作出虚假陈述共20项控罪。

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2名被告5年间提供报酬最高达10至20万,指示他人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签署结婚声明、办理探亲签证及单程证、分娩服务、通过入境事务处职员查问,以类似手法安排12宗假结婚。案件明午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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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44岁男子陈景伟及50岁女子施云平分别被控19及5项控罪,其中4项控罪共同起诉2人,2人自2014年初至2019年初,安排假结婚协助内地人移居本港和在本港医院生育,不实地获取回港证、使用医院服务及办理出生登记,以换取金钱报酬。控方列举于2015年9月,名为「红姐(音译)」女子透过报章广告招揽了1名梁姓本地男子,该男子同意以5万元为酬与一名怀孕内地女子假结婚。

2名被告会透过社交平台及报章等渠道卖广告,并以3万至20万港元不等,利诱他人答应与来自内地的陌生女子结婚。被告会安排参与者向入境处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及到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文件。其后参与者会到内地假结婚,当中部分假结婚对象已经怀孕,参与者需确认自己是婴儿的生父,让对方来港产子及定居。待对方在港安顿后,参与者便会获安排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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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伟其后化名「安仔(音译)」与红姐分别联络男子去入境事务处办公室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到律师楼签署结婚声明、到深圳会合同党「阿权(音译)」和怀孕女子到内地民政部注册结婚、办理探亲签证及单程证。2015年10月陈景伟指示男子伪称自己为生父,预约仁安医院分娩服务,在阿权教导下成功通过入境事务处职员查问,使怀孕女子成功入境。女子分娩后2人再办理离婚,期间男子先后获得3.4万元报酬。其后2人5年间先后共12次以类似手法安排假结婚,提供报酬最高达10万至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