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9点,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货拉拉司机周某春过失致人死亡案。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将分别为周某春进行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家属称,进行罪轻辩护的律师告知,周某春已经签署认罪认罚书,检方量刑建议为判1年,可适用缓刑。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则告知,9月9日下午会见了周某春,并就无罪辩护进行了交流。

9月8日,南都记者从货拉拉跟车用户身亡案涉事司机周某春的家属处获悉,该案将于10日9时开庭。围绕此前受到关注的辩护人员焦点,周某春的妻子表示,其聘请的律师还是未能介入该案代理,“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判决,早日恢复我老公的自由。 ”据南都此前报道,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通报,2月6日21时许,货拉拉司机周某春与用户车某某因车资、

路线费用起争执,车某某因路线偏航后要求停车,司机未予理会,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司机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未紧急刹车,车某某从车窗坠车。警方通报称,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受害人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前,司机询问车某某是否需搬家和卸货,遭拒,此后司机催促用户出发。专案组多次实验发现,偏航路线节省4分钟。2月23日,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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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报道:1、清空微博

货拉拉在《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处理公告》称, 2月23日下午已取得家属谅解,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是的,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达成了一致。”2月24日,前述亲属代表告诉澎湃新闻,在与货拉拉工作人员的沟通中,家属重点提到了平台存在的安全问题。至于赔偿等具体问题,其表示“不方便说”。

昨天看到货拉拉和家属达成和解,和解的太快了。 女儿怎么死的都没搞清楚呢,就和当事人和解,匪夷所思。 况且,家属不主张,谁来主张呢。 女孩后面有个弟弟吧,这事想想没意思了。 曝出来的目的,很明显了。 家属说,不希望别的女孩搬家时出这种事。 别人家的孩子,说实话,你少操心,不要显得很有正义感,管好自己的事,不是简单赔偿的问题,就不要赔偿了事,也算是你曝光的意义了。有些大话,省省、再省省,看了叫人生气。该追究的责任万不可因为给的钱多而淡化。

赔了多少很容易算出来,一般这种意外事故致死,参考工伤致死标准大概120到150。考虑到女孩的年纪和社会影响,避免以后给同类案件做参考,货拉拉肯定会双倍到三倍赔偿,医药费大概10w,精神损失费一般按照5年收入,大概100w,总共赔偿350到450w之间。400w的可能性最大,大致就是按照350来,多给50w封口。

昨天看,她弟那条照片清晰、经过精心修饰的微博账号上,两条微博内容还在。今天看她弟弟的微博,所谓的家人、弟弟拿到赔偿款就删博,就如樊胜美案那次,还以为多难过呢。微博已经清空啦、

为什么赔偿谈妥之后受害者的弟弟就删除了微博呢?也许是货拉拉放在谈判时要求的,如果要XXXW的赔偿,则需删除网络上有关这件事的一切痕迹,且不能再在网络上发声。受害者家庭还能怎么办呢?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啊!货拉拉已经赔钱,涉事司机也已经再次被拘留,也算是为女儿讨回了公道!

还能怎么办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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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件的经过

个人看法:首先女生跟司机在出发初期就有摩擦,货拉拉一半短程单又是一个女生搬家肯定会想要再赚点搬运费,而女生不愿出搬运费.所以司机装货过程中一下都不帮忙。两人都互相有情绪。过程中有可能女生要求司机帮忙 或抱怨司机不帮忙,而司机以不加钱没有义务。行驶过程中 一般货拉拉司机都是本地常年跑.路自然是熟的很,可能因为红绿灯或或其他原因加之心里有气,纯按心情开.直接换了其他路,而女生在换路后并无法判断司机意图。在导航提示偏航 询问司机无应答。产生恐惧情绪很正常,加之滴滴等事件,自我保护过于强烈,并不能做出冷静的判断。跳车是自救行为而非自杀行为,死亡是因为跳车后因后脑着地死亡。女孩跳车是自我判断给出的结果。

开过车的都知道,就算你对同行副驾有什么想法,快速行驶的时候、系着安全带,又是手动挡,你除了专心开自己的车,顶多就只有嘴巴还有空去干别的事,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发生口角,言语冲突,女孩子并不是自杀,只是为了逃脱,是惊吓过度,所以司机肯定有责任,那些说是跳车自杀的,你们脑子能洗洗吗?谁自杀选择跳车?跳楼都得选高一点的楼层!

3、司机

我跑了4年多的货拉拉,我都不知道货拉拉还有什么建议导航。货拉拉以前根本都不内置地图导航,是最近一两个版本才添加的阉割了的高德地图(忘了具体是哪个版本),才一两个月的事。内置地图很垃圾,对于我们货车来说根本没法用,只有一条线路他认为对的路,很多路我们货车根本没法走或者很难走。真不知道内置一个简化了功能垃圾导航有什么用,反正跑货拉拉的都不用。开货车的,在市区都是凭路熟在跑,只有具体的小地方找不到才看导航。你看我用自己下的高德,有货车导航模式,去避一些限高限宽禁行的路(也不完善,聊胜于无)。

我在重庆跑,从来都选择了解的好走的路走,导着航都是变来变去,经常都在提醒偏航了。跑货车跟跑网约车不一样,货车送的是货,只要把货安全送到了,绕路不绕路,司机不找用户加钱,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我跑了四年多的货车,从来没人管得着我走哪条路。而网约车绕路是要实时计费的,所以只能走最近路线。

所以我看了录像后,这某记者的比对严谨吗?他所说的大概14分钟是减去一个什么错误路线的预估结果。那么他也没有实际走他所认为存在的正确路线对吧。但是呢我看视频发现他车在枫林三路与麓云路口的时候,距离目的地还有9分钟。也就是他所说的正确路线,从出发地到麓云路口只要最多6分钟。然而这段路却占总路程的三分之二,这是多么瞎几把扯犊子的事情。而且,我也不认为偏离推荐路线有什么重大问题。

所以这个事情大家都散了吧。这就是长沙XXXX的目的。不让司机见家属聘用的委托律师,司机一个人完全封闭在一个隔离、孤立的环境中。只能接受被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司机只能听法援律师的。他到底接受到什么样的信息、有没有被倾向性引导。外人无从得知。适用缓刑这也是让司机接受认罪的条件吧。潜台词就是我都给你缓刑了,你就别挑剔了。差不多得了。

这是对你最好的结果。大家也要理解司机,一个没有什么法律知识孤立无援的中年男人,他得不到专业的法律建议,没有人从他的角度出发给予意见。法援律师,我只能呵呵。希望司机和家人能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吧。大家也别让司机和家人上诉了,他们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底层家庭,如果激怒了长沙的司法系统,他们面临什么样的后果,没人知道。他们不可承受那些后果。司机妻子尝试给司机聘请律师,但是一直被长沙司法机关拒绝。这是违背法定程序行为,侵害司机的合法权利。大家可以想象一下, 如果司机悔罪上诉,就是直接打脸长沙XX系统,他会面临到什么样的局面。

这么说吧。舆论绑架司法。在本案当中体现的淋漓尽致。长沙司法机关丧失自己的专业和客观性。是本案最大的悲哀。也是长沙当地司法系统的崩坏。此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撕裂、性别对立和公民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让国家完善法治社会建设的工作受到极大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