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的早晚都是要还的。当劳荣枝辞掉小学教师的工作,决定跟所谓的江湖大哥法子英一起混社会时,他基本上就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她辞职的原因是因为工资低,劳荣芝认为自己长得漂亮,应该得到更多享受的东西。而法子因相貌丑陋,身材矮小,岁数又偏大,为了这个所谓的美女情妇,愿意铤而走险。两个人是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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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和法子英的罪恶就不用多说了,可以用得上恶贯满盈,穷凶极恶这些词语来去形容。但是生命到了最后时节,两人的表现是不一样的。法子英还陶醉在自己的英雄美人梦中,坚决去维护他的情妇劳荣枝。但是劳荣枝却将法子描写成一个恶魔,自己也是受害者,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其实大家仔细分析这个事情,反而会得出一个反转的结论,那就是两人的关系,其实是以劳荣枝为首,法子英只不过是他驱使的工具而已。法子英总觉得情妇是依附于自己,但其实劳荣枝仅仅将法子英当成一个搞钱的工具。选择受害人,除了小木匠,剩下的受害人全部是劳荣枝选择的,那些来夜总会玩耍的客人,一起陪侍坐台的小姐妹,劳荣枝摸清他们的底,设下计谋,法子英下手开始搞钱。

公诉机关和法院此次的判决非常清晰,劳荣枝不是从犯,而是法子英一样的主犯。指控了三项罪名,每一项罪名都判处了一个死刑。三个死刑合并在一起执行死刑。判决非常公正合理。但是劳荣枝想活命啊,他想过那些岁月静好的日子,在厦门他还有两个情夫,平时供养着她。所以从被抓之后,劳荣芝就开始抵赖,打扮自己成为受害者,在法庭开庭时表现的极为充分。

劳荣枝提出上诉其实是两个目的,唯一一个目的当然是将自己的生命有效地延长一段时间,因为如果在10天内没有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就会生效,之后就开始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核准之后就会执行死刑。如果提出上诉,那后续还得有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这样有可能给自己多争取3~6个月的活命时间。等到二审判决生效之后,才会报最高院进行核准死刑。所以上诉的结果就是最少能将自己的生命延长近半年。

我们现在的死刑不能在判决后立即执行的,法律也是给予犯罪分子合法的权益保障。当死刑判决生效之后,为了表示慎重,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的核准。在核准之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才可以执行死刑。

这样算一算,劳荣枝有可能还能多活近半年的时间。如果二审法院及时开庭,争取在三个月之内审判完毕,维持原判也就是维持死刑的判决。报送最高院进行核准,有可能劳荣枝最快在春节前执行完毕。其实这样最好将这些丑恶的都赶快在过年前消灭,大家轻轻松松去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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