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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车落水岸,让很多人心里一惊。毕竟谁都有外出搭公交的时候,遇到紧急情况很正常,可掉落水中可就麻烦了,想逃生没点水性就没辙了。

所以有网友说了,过桥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激怒公交车司机,如果有人惹公车司机,记得要第一时间上前把惹事者撵走,保护公车司机就是保护生命安全呐。

后来我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个事情,也是跟公交车有关,也是在桥上,也是造成了很大的伤亡,但公车不是掉江里,而是在桥上爆炸,这就是1998年发生在武汉长江大桥的“214”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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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上大爆炸

1998年2月14号,情人节赶上周末,年轻人都买好玫瑰花和礼物,急着去找自己的伴侣。加上正好是学校的返校日,整个上午,武汉长江大桥上,堵得结结实实。

上午10点8分,长江大桥的引桥上,突然一声巨响。那一瞬间,有人以为原子弹爆炸,有人觉得是大地震,汉阳桥头公厕的玻璃都震碎了,里边正蹲坑的大爷,提着裤子就跑出来了。

被震碎的厕所

长江大桥上,一辆公交车被烧成了黑乎乎的架子,车架子旁边,全是惨叫嚎哭的幸存者、血和残缺的肢体,以及内脏和肠子。

现场围观的目击者说:现场又呛又涩,不知道那是炸药还是血肉的味道。这起爆炸案的很多亲历者,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的心理阴影。

有位老人从汉正街购物回来,正好赶上了爆炸。他看见出事公交车的车门上,一直往外流血,俩人被炸飞,掉到大桥下的京广铁路上,已经完全变形,还有一条大腿被炸飞,掉到了出租车的棚顶。

公交车上,有赶往学校的返校生,有送战友的老兵,也有普通的一家三口。

爆炸发生后,武汉市公安局马上封锁现场,把伤员送到医院,并派出了310人的侦查专案组,开始清理现场。武汉长江大桥被称作万里长江第一桥,封锁太久,影响的不仅仅是武汉的交通运转。

经过三次地毯式搜索和统计后,公安部门确定,现场有16人死亡,30人受伤。从现场清理出了241袋残留物,其中来自16名死者的尸块有214块。

在公安系统的努力下,当天下午2点40分,长江大桥恢复了通车。桥上留下了一个十厘米深、脸盆大的炸洞,好在桥没有出现坍塌,不然按照堵车的势头,伤亡很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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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烧的剩下车架

当天下午6点,公安部派出的刑侦专家团也赶到了现场,有7个人:公安部五局长张新枫、五局副处长许文荣、高级工程师乌国庆、物证鉴定中心高级工程师班茂森、北京市局高级工程师高光斗、黑龙江省厅高级工程师崔道植、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高级工程师徐利民。

你看到这些名字,可能没什么概念,但这都是中国最牛逼的刑侦专家:

高光斗是全国最厉害的爆炸分析专家,参与过几乎全国所有的爆炸大案。

崔道植是全国最厉害的痕迹鉴定专家,号称中国痕检的定海神针。

徐利民是全国最厉害的指纹识别专家,靠指纹破过几十起恶性案件。

乌国庆是全国最厉害的物证痕迹专家,被称作“中国当代福尔摩斯”

根据洞的形状,他们推断,爆炸的一瞬间,炸药是放在公交车地面上,而不是提前放在大桥上的。如果提前放在桥上,那炸坑肯定是放射形。法医们对200多块尸块的检查也进一步证实,炸药包的高度应该就在公交车地面上,16具尸体的上半身大多还比较完整,但下肢都被炸碎了。

专案组把241袋现场残留物细细筛了一遍,没有发现类似电线的遥控装置残留,倒是有很像导火索的残留物,警方推断,引爆炸弹的人一定就在公交车上。

他们开始对遗留物进行仔细的排查,这时一封“遗书”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爆炸公车的后部地面上,找到一个完整的信封,打开一看内容,很像是一封绝命遗书。

侦查人员满世界地调查这封遗书的线索,发现只是个多愁善感的女青年,根据生前的线索,构不成自杀和他杀的条件。那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呢?

谁是凶手?

这时爆炸专家高光斗提出一个想法:他问了一个问题,爆炸时每个人都在什么位置,什么姿势。如果知道这个,他就能知道谁在爆炸的中心,谁是持有炸药的人。

专案组的法医们忙坏了:他们费了好大劲儿,才把200多块大大小小的尸块分清谁是谁。16具尸体中,有三个人引起了刑侦人员的注意:1号、10号和11号尸体。

根据原理,离爆炸中心越近的物体,会被抛得越远。离爆炸中心远的物体,才会留在中心附近,这是最简单的反推原理。所以爆炸案的证据,往往在离爆炸中心最远的地方。离爆炸中心越近,就会被炸得越碎,1号、10号、11号,恰好又符合这样的特征,他们仨被炸得最惨。

高光斗看到报告,10号在炸心东北26米远,11号被炸得更远,在炸心西南31米,他当即有了结论:他俩是距离爆炸中心最近的尸体,如果没错的话,这两具男尸,肯定是爆炸案的“焦点人物。

接着又产生了新的疑问:他们飞向了两边,炸药应该在他们中间,可以想象,爆炸瞬间这俩人紧挨着炸药。但这俩人,是共同作案,还是有一个受害人?他们究竟是谁?在爆炸瞬间,各处在车内的什么位置?是站着还是坐着? 又或者是蹲着?怎么引爆的?

案发后三天,警方接待了517名认尸人,确定了16名死者中13个人的身份,剩下3个不知身份的,正好就是1号、10号和11号。

警方又进行下一轮行动,这三具尸体在经过简单缝合后,照片被放在了当地电视台循环播放,想想是有点恐怖。

很快1号尸体也被认出来了,死者是一名失足妇女,认出她的还是在旅馆看电视的小姐妹。经过调查,警方排除了她的作案可能,姑娘只是倒了大霉,正好坐在炸药包边上。

2月15日,在专家组要求下,武汉警方送来一辆与炸毁公车同型号的车,供专家研究。高光斗反复在炸毁的车上与完整的车上测量,初步推测:紧贴爆炸中心的是张椅子,并根据死伤者损伤部位算出,爆炸案的炸药量为10公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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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专家组通过直接目击者,确定了尸体飞出的准确位置。为了验证“爆炸与10号、11号有直接关系”,高光斗提出,在尸体飞出的位置找椅子,有碎片也可以。

如果能找回炸碎的椅子,就能说明椅子飞的方向与尸体炸飞的方向一致,当时两人中必有一个坐在椅子上。那么他们姿势应该是,一个在炸药包的外侧,一个在里侧。

寻找的侦查员果然从飞出去的尸体边上,找到了椅子的零件。2月16日上午,另一个大神徐利民,通过车离地面的高度、椅子的高度、车梁损害的情况,得出与高光斗相近的结论。他俩把爆炸中心,精确到了5厘米之内 !

高光斗想让徐利民画一幅立体的俯视图,他们请武汉警方的两名侦查员当模特,按照两人的想法重现现场,终于画出了一幅还原图。这是中国第一幅爆炸现场分析的图,徐利民和高光斗,是这个图中的开拓者,为两位大神点赞!

就是这张图

爆炸的那一刻,车厢里是这样的:炸药在公交车倒数第二排,右边靠窗的单人椅子旁引爆。那一瞬间,10号正坐在椅子上,弯腰,用双手扶住了地上炸药包,而11号面对着他,蹲在10号旁边,点燃了导火索。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现场留下了11号一块完好的屁股,爆炸时,因为11号蹲着,他的屁股跟炸药之间,离得最远。

接下来,就是找出10号、11号的身份了。这案子把武汉人民吓坏了,各种流言传得沸沸扬扬:最得到认同的说法是凶手是下岗职工,走投无路报复社会。

那段时间,下岗浪潮正好席卷着全国,对下岗这事儿的焦虑,让不少武汉人民觉得,因为下岗去炸公交车,是一个挺合理的解释。这让专案组很焦急,只有快速破案,才能制止这些流言蜚语。

这时检查现场残留物的工作组,传来了一个大消息:刑侦人员在现场搜集的残渣中,拼出了一个身份证的残片:“汤喜林,男……7月1日,江西省武宁县……园村15组……3760711031”

真相浮出水面

已确认身份的伤者和死者里,都没有汤喜林这个名字。刑侦人员精神一振:这个汤喜林,不是10号就是11号。经调查,武汉市的本地户口里,没有叫汤喜林的。

专案组开始排查武汉大大小小的旅馆,没过多久,他们就在桥口区长堤旅社的登记簿上,发现了汤喜林这个名字的住宿登记。而且汤喜林不是一个人,他是和一个叫齐杏献的人一起住的。

在两人住过的房间,专案组在床下找到一根48厘米长的“沂蒙山牌”导火索,但经对地面取尘土进行化验,没有发现炸药成分,证明炸药是早就做好的。

导火索

事情到这儿应该差不多了,专案组人员马上赶到了江西,去找汤喜林和齐杏献的家人认尸。可万万没想到,不光找到了他家人,还见到了活生生的汤喜林本人。

汤喜林比专案组人员还懵,他说自己的身份证在1997年7月就在江西武宁的客运车上搞丢了,他也搞不明白两年后,这个身份证是怎么跑到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现场的。

见着汤喜林的第二天,专案组也见着了齐杏献,这哥们心也是很大,他说1997年他在江西武宁罐头厂打工时,把身份证借给了一个叫曹军的工友。之后曹军告诉他,身份证丢了,赔了他50块钱。

那个时候的人真是意识欠缺,身份证这玩意儿,怎么就能随便借人了?警方也是很无语。顺着这条线,警方发现,曹军在离开罐头厂后,去黄山卖了一阵儿画,也没什么人买。

侦查人员走访了很多人,他们得知,1998年1月,曹军回到了老家武宁县,在一家玉明旅社打工,与一同打工的邹昌力关系很好。专家们又找到了邹昌力的家,这次他们意识到,应该找对人了。

据邹昌力的母亲和未婚妻回忆,2月1号,曹军来他们家,两人住在同一张床上。2月7号那天,他俩一同上山,带回10公斤炸药,2月8日,两人拎了一编织袋炸药离开家,说要去武汉打工。在爆炸案现场,发现了白色编织袋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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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编织袋

1997年,曹军在罐头厂打工时,邹昌力在武宁一家钨矿采矿,负责“装炮”和“放炮”,也就是爆炸技术。邹昌力正是带着曹军到了之前工作的钨矿,跟认识的管理员买了十公斤硝胺炸药。

邹昌力家境很差,跟人定下了一门做倒插门女婿的亲事,但他完全没办法接受这事儿。案发前一个月,他喝大了酒,还和未婚妻邹道花说:“要是我气伤了心,要死就不是我一个人,有好多人死,上火车上不去,就上汽车,炸死好多人。”

邹道花说,她后来越想越不对,在2月11号给邹昌力留了封信,劝他千万不要做那件事。

专案组采集了邹昌力母亲的DNA,带去北京和10、11号尸体提取的DNA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了:10号尸体就是邹昌力。

除此之外,在旅社遗落的烟头上,警方提取到了与11号尸体一致的指纹,应该就是曹军。为什么说应该呢?因为大家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他真正的身份或者说他到底叫不叫曹军,到现在都没人确定。

到了这儿,案发前最后几天发生的事情也被确定了:2月10号,两个人一起离开了老家,来到了武汉。2月13号下午4点,两个人住进了长堤旅社,这里离被炸的公交车车站,只有几分钟路程。

案发前一个小时两个人从旅社出来,拎着10公斤硝胺炸药坐上了一路专线电车。1998年3月29日,案件宣布告破。

不少资料说,这可能是一起殉情案,曹军和邹昌力可能是一对同性恋人,选择情人节自杀,是为了殉情。有很多的细节,仿佛能佐证这一点。

邹昌力的表姐说,表弟有老婆,但是他不回家,只跟曹军在一起。两个人吃花生米,一粒花生分两半,你一瓣我一瓣,一根烟,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睡觉睡一个被窝。

旅馆的服务员回忆说,俩人住进房间后一直没出去,到他俩的房间里送水时,房间里有两张床,一张床是空的,两个人是睡在一张床上的,且钻在同一条被窝里蒙着头睡。

但这事儿永远没有定论,因为当事人已经死了。不管他俩是谁,性取向如何,都不能成为他们炸公交的理由。无论有什么理由,通过伤害他人去实现个人企图,都是不值得原谅的坏蛋。

在武汉长江大桥的大爆炸案中,许多美好和鲜活的生命,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比起那些逝去的生命,生活中的磕磕碰碰,其实一点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