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一名男保安阿宏(化名)看上在大楼某公司上班的员工小君(化名),竟趁机将人骗进男厕内强吻、抚摸对方胸部,甚至还蹲下朝小君下体猛吸气后,随即离开。案经小君报警提告,阿宏被依强制猥亵罪嫌判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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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指出,阿宏在某大楼担任保全,而小君则是在大楼某公司上班,双方因而认识,并经常聊天。事发当天,小君同样也是一如往常地前往大楼一楼的ATM提款,便去找阿宏聊天。

岂料,阿宏当时聊完天后竟借口想要拥抱小君,随后将人带到1楼男厕,接着将门锁上,并将小君强压在墙上亲吻、抚摸胸部、对着脖子吸气等,还强拉小君的手抚摸他生殖器,接着解开小君裤头纽扣后,蹲下朝小君下体猛吸气,但因小均大力反抗,他才停手离开。

案经小君报警提告,但阿宏矢口否认犯行,还辩称当时他独自在男厕,是小君突然进来,但因他身上有刚收完的管理费,一时紧张才去抓小君的手,并碰触到小君身体。

法官在审理时发现,阿宏曾主动传讯给小君道歉,且小君事后明显出现惊恐反应,法官因此不采信阿宏说词,认为他为逞一己私欲而犯下此罪,明显对女性身体自主权毫不尊重,造成小君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最终将他依强制猥亵罪嫌判刑10个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