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违法拆迁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未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违法强拆房屋,未作出补偿决定就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未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权,就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等等。这种侵犯被征收人的行为很多,该怎么做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房屋被违法拆除之后,作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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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征地拆迁中,行政机关或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如果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被征收人就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强拆房屋、造成被征收人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史律师提醒您,征收拆迁中,面对违法强拆行为,或是遭遇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时,一定要果断采取手段维权,选择正确合法的维权方式,及时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避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让律师帮助自己争取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