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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9日下午,乌海交警支队乌达大队民警在对一辆黑色奔驰轿车检查时,要求该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该驾驶人却只提供了行驶证,拒不出示驾驶证,说驾驶证忘带了。随后,民警让其提供身份证,该驾驶人支支吾吾,称身份证也未携带。经民警再三询问下,该驾驶人终于说出了身份证信息,经核查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因之前醉酒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驾驶证没吊销以前,很少遇到交警检查驾驶证,吊销后想着应该也不会被查到,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曾想被乌海交警支队乌达大队执勤民警逮个正着。”驾驶人王某说。

按照相关规定,民警当场暂扣王某车辆。当民警问及该车逾期未年检和没有保险时,驾驶人称工作忙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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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驾驶人王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无保险,乌海交警支队乌达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三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内蒙古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本着对自身也是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为侥幸心理带来的违法行为买单。

▎素材来源: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乌达大队

▎通 讯 员:陈月萍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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