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在办理陈某、董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恶刑事财产刑一案中,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仅用7天时间快速执结案件,执行到位金额670万余元。”日前,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赵振华告诉记者,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鹤城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打财断血”行动,坚持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快结原则,加大财产性判项执行力度,将“打财断血”的目标落到实处,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赵振华介绍,在办理涉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中,为确保案件快速执结,鹤城区法院开展黑恶势力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提前介入工作,由院长牵头,协调刑事审判庭、立案庭对涉案被告人的财产保全,成立专门执行团队,由经验丰富的骨干执行员负责办理,制订时间表挂牌督战。强化执行手段,确保财产见底、不留死角。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做到应执尽执,着力解决薄弱环节,确保“打财断血”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该院将始终坚持党对专项斗争的绝对领导,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判执行工作,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31件,结案30件,结案率96.77%,执行标的111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971万元,到位率86.82%,有效地铲除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黑财清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 张鸿鹏 通讯员 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