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严禁天价片酬、阴阳合同,严惩偷逃税行为,对劣迹艺人零容忍,彻底整治饭圈经济。。。多部门重拳出击,整顿娱乐圈的各种乱象。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今年已注销660多家艺人经纪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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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官媒直接点名了4位明星名下公司接连注销的事情。分别是林心如、虞书欣、孟子义、刘雨昕等人。

明星们在这个时候急于注销工作室,是否为了规避相关部门的检查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如相关人员曾经确实存在主观刻意偷漏税的行为,即便注销工作室,也终将接受严惩。

网友们纷纷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一:说什么都没有用,一句话,媒体人,娱乐圈人一律不能高收入,他们也是社会劳动者一员,不能高于其它劳动者。

网友二:通过从演艺人员到演艺人员的经纪机构一整套的自律规范,能尽量把各种风险最大程度地进行规避,而不是等到出了事后再惩戒。经纪机构把工作做在前面,能够真正压实企业责任,维护整个行业的形象。

网友三:原则上来说,明星工作室可能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等形式,不受公司法调整,注销与否按相关法律及解释可以追究连带责任甚至无限责任。

网友四:最近陆陆续续注销的那些明星工作室,难道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跑那么快,心虚什么呢?注销工作室的明星一律查三遍。

网友五:以前的老艺术家是因为热爱。现在大部分都是因为娱乐圈的钱好赚。现在充斥着一堆人造人,崇洋媚外,文化水平低,素质低。

小编针对此事,在问卷网上做了一个调查,收集到522份数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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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83.33%的受访者认为注销明星工作室是心虚的表现,16.67%的受访者认为注销明星工作室不是心虚的表现。

另外,90.8%的受访者认为要严查注销工作室的明星,9.2%的受访者则认为不要严查注销工作室的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