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子小兰(化名)与少女小苹(化名)打赌比赛拆板模的速度,输了任凭对方处置,结果小苹输了,被脱光衣物捆绑后遭小兰指侵,检察官依强制性交罪起诉小兰,但法官勘验录影画面,发现小苹面带笑容,未向在场的数人求救,一审认为未构成强制性交罪,改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罪,判小兰有徒刑6月,小兰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认上诉无理由,将全案驳回。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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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认为,小苹既均是以嬉笑方式对小兰表示,且并未面露惊恐害怕、生气或哭泣难堪等表情,亦未曾向在场之人表示求救等情,即未构成强制性交罪,改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為性交罪判刑。

二审审酌,小兰明知小苹未成年,对于性行为方面及自主能力均未臻成熟,竟因为满足一己私欲,利用双方打赌约定指侵少女,影响少女未来心理及人格发展,惟考量她犯后终能坦承犯行,尚有悔意,然迄今未与少女达成和解,量处有期徒刑6月。

判决书指出,小兰与工头阿雄(化名)为男女朋友,并因阿雄于2017年间雇用阿忠(化名),而认识阿忠的女友小苹(15岁),小兰知小苹为未成年少女,就读国中年级。

2018年元月7日,小兰在工地工作时,与小苹相约比赛拆板模之速度,并约定输的一方须任凭赢的一方处置,最后由小兰赢得该拆板模比赛。该日下班后,小兰、阿雄、阿忠、阿忠的哥哥等多人返回阿雄的租屋处,小兰见小苹沐浴走出浴室后,即要求小苹履行工作时之打赌约定,小苹因赌输该比赛,遂履行赌约。

由小兰持童军绳将小苹捆绑后,在未违反小苹意愿下,先以按摩棒摩擦小苹下体,再指侵被害人。经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学生咨商辅导中心辅导员寻获中辍的小苹后,始报警处理。检察官依强制性交罪起诉小兰。

法官勘验录影画面,发现小苹与在场的数人不断嬉笑对话,影片中捆绑小苹的童军绳排列平顺整齐,且小苹身上并未有任何的红肿、抓痕,足认小兰却是在得到小苹同意情形下所为捆绑。

小苹也证称「我有跟她讲不要,但是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我被绑起来,我们那时候是属于朋友关系,大家会觉得之间是开玩笑」、「因为毕竟这是自己打赌输,就是朋友之间打赌输,但是友谊就是还是不会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