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师从二程三传弟子李侗,得以传承理学正宗,后人将其学与二程一脉学术并称为“程朱理学”。朱熹创新发展了二程理学,逐渐将其学发展为世人所称“闽学”,他也成为了闽学的代表人物。

朱熹所处时期,正是南宋统治者对王安石及其新学、新法进行清算打击的高峰时期,此时各方势力都将北宋灭亡的原因归结于蔡京集团并上溯至王安石及其变法,并对其展开了强烈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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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继承了二程理学衣钵的朱熹却与南宋初期杨时及后续一些理学家对王安石新学全面否定的态度有所不同,他对王安石及其新学的评价可谓要客观许多,不仅对王安石本人德行评价甚高,对其改革的具体措施也多有认可,甚至对其新学在某些方面也认为确有其可取之处。

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朱熹对王安石的评论很多地方却带有褒贬掺杂的两面性,既肯定王安石学术政治上的某些成就,又毫不客气的指出新学的弊病所在。不过,如果将眼光放长远从根本上来分析,作为整个两宋时期理学的集大成者,还是朱熹对新学批判最为彻底。

总体来说,朱熹关于王安石及其新学的评价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其人、其政、其学”,即对王安石个人品德的评价,对王安石新法改革的评议与对王安石新学思想的批判。

朱熹对王安石品德的评价

朱熹对王安石的人品及操守作了高度的评价,他不止一次在各种场合赞扬王安石的品德及学识,另外,对于王安石的政治志向及执政能力朱熹都给予了充分肯定。然而,朱熹并非一味夸扬王安石人品高尚,对于王安石性格上的缺陷朱熹同样是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朱熹又言王安石性格执拗倔强,固执己见以致刚恒自用而后祸国殃民,正所谓“是以其于天下之事,每以躁率任意而失之于前,又以狠恒询私而败之于后,此其所以为受病之原川‘。

因此,朱熹对王安石品性修养无疑表现出了有褒有贬的两面性特征。可以说,朱熹对王安石德行是认可的,并对其道德节义倍加推崇,谓“盖介甫是个修伤廉隅孝谨值之人”,至于对其个人性格抨击的用意则可能是为了表明这样一种态度:“论来介甫初间极好,他本是正人,见天下之弊如此,锐意欲更新之,可惜后来立脚不正,坏了。川言下之意更多是借王安石性格上的缺陷为根源,并以之作为批判其“政令不通”与“学术不是”的铺垫。

朱熹对王安石新法改革的评价

在南宋初期成长起来的朱熹,面对当时社会在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腐朽之气,深感“今天下大势,如人之有重病,内自心腹,外达四肢,盖无一毛一发不受病者”。鉴于这种境况,朱熹对改革表达出了强烈的认同: 朱熹既指出先人之所以为法的原因,又表明后世之人不可固守旧法,须因时而变。

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朱熹对改革怀揣着浓厚的希望,因而对王安石熙、丰时期的改革变法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认可,并充分肯定了熙宁之变的历史必然性。按照朱熹的看法,熙宁变法己经是人心所向、时势所趋,新法变革之事,实乃诸公共谋之。王安石不过因循其时罢了,或者说朱熹甚至更欣赏王安石能够站出来扛起改革的这面大旗的勇气与做法。朱熹对于王安石变法中许多具体措施亦多有肯定之词,且吸取其经验教训在后来改造为更完善的社仓制。再有对于新法中的“保甲法”,朱熹认为“元佑诸公尽罢之,却是坏其己成之法。”对此深表叹惜之情。

另外,朱熹还对当时最高统治者因种种因素将北宋亡国之罪,借蔡京而追及于王安石及其变法一事做了辩护,那么,既然朱熹如此为王安石新法辩解,他会认为王安石变法之罪便荡然无存了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们大概会想医生既然想要救人却为何还要给人吃砒霜,若不是逻辑上的问题那么便是其过于不专业了,致命的毒药怎能用以救人?如此一来朱熹的意思便是显而易见的:王安石有心变革,却无力操控,即王安石变法之心固然是极好的,然其变法却是实实在在的“杀人之术”。那么,朱熹当然不可能认为王安石的熙宁之法是行“先王之道”了,因而便理所当然的对其展开了批判,不难看出王安石的新法在朱熹口中己是流毒天下的弊法,更是将“财利兵革”与“正心明义”弄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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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明确斥责王安石变法的根本错误就在于,将“正人心”与“兴兵利”的关系颠倒了,与众理学家一样,朱熹也承袭了只有以德为先“修德”、“正心”,而后再讲财利、兵革、刑法等举措,才是合乎圣贤的仁政的看法。因此,他认为王安石的新法改革出发点虽好,具体措施也不无可取之处,但却不能“正君心”、“讲仁义”,反而重于刑名法度更以兴利为本,以致将天下导向了趋利的误区,这是罪无可恕的。

朱熹批判王安石变法一切以利为先,而“兴利除弊”、“富国强兵”却恰恰是王安石变革的核心所在,也是其新学的口的所向。在这里通过变法的实施,反映出理学与新学在“义利”观上的不同取向及对立斗争。因而不论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及措施有多么正确,作为理学传承,为了维护理学的正统地位,朱熹都必须否定王安石变法,“因为只有否定王安石变法才能达到证明指导王安石变法的新学是误国珍民的异端邪说的口的。”

朱熹对王安石新学思想的批判

对于王安石的学术思想,虽然朱熹认为其新学在某些方面也确有其可取之处,不难看出朱熹对待新学的态度是有异于杨时等人的一概否决,他肯定了新学著述也确有可采纳之说,现在看来这在当时的环境下不得不说是一种较为可贵的合理转变。但是作为二程理学传人的朱熹,出于维护理学乃孔孟正统学派的立场,并要争取理学的学术正统与官方地位,他对王安石及其新学仍然是进行了坚决的否定与批判。

在朱熹的观点中,即便王安石的品德有多么高尚也无法掩盖他性格上的缺陷,“气本偏狭”导致了王安石心胸狭隘,“天资拗强”使王安石性格倔强,“心术之弊”让王安石精于算计。朱熹认为,正是王安石的这些性格缺陷,致使他在执掌政权的过程中刚愎自用、固执己见,最终祸国殃民,促使北宋亡国。这些对王安石个人性格缺陷的批评,及其变法导致亡国的斥责,最终都落实在了王安石的“学术不是”之上。

朱熹认为王安石由于对圣人之道体会甚浅,其“志虽高远而学实凡近”,因不知圣人之道致其新学杂而不纯,尔后溺于佛老,因此,朱熹批判王安石“本原不正,义理不明”,谓其人学问虽极其勤苦却不免流于异端,其学识虽极其宏富却反而病于博杂,造成“王氏得政,知俗学不知道之弊,而不知其学未足以知道。

于是以老释之,似乱周孔之实。虽新学制颁经义,黑出诗赋,而学者之弊反有甚于前日”的局面。朱熹认为新学的风靡于世,使得人心迷惑、风俗败乱,人伦纲常再不复先王圣道之时,为此,他又进一步指出新学之深弊所在: 所以,朱熹认为王安石新学在学术上因不明圣人之道而只注重“刑名度数”,于“道德性命”有所不足,遂以佛老之说混淆了儒家礼法。

同样,作为王安石新学思想承载的熙宁新法,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朱熹的驳斥,他毫不客气的对其展开了批判:朱熹以为,变法之初,不论是宋神宗亦或王安石,都乃不出世之英才,为何后来以致于北宋亡国南渡,究其原因“只缘学术不正当,遂误天下”、“夫安石以其学术之误,败国珍民,至于如此!”终背负如此祸国殃民之恶语,按朱熹之意,原本应时而生的新法改革,之所以最正是因其以王安石新学作为指导思想而造成的。

因此,朱熹对不遵循圣人之道的新学严加斥责,语其内外本末倒置,不于修己正心处下功夫,而汲汲于经世之途,是不知治国之轻重缓急,如此一来,徒添乱象。且朱熹认为王安石新学义利不辨,急功近利致使三纲紊乱、义利混淆从朱熹以上所述不难得出结论,朱熹认为正是因王安石新学不正,不能明辨义利遂“流入于邪”而舍义逐利,遂使君子远而小人亲,将天下人心置于邪正不分,最终导致“败国珍民”的局面。

纵观朱熹对王安石及其新学的态度,我们不难看出他对王安石其人、其政在表面上是有一些肯定与赞扬,但其内在仍是“崇元佑”而“鄙熙宁”。若有似无的表面现象,并不能掩盖作为正统理学家的朱熹对于王安石新学彻底否定的立场。朱熹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争取理学在当时的官方正统地位,为了能使理学君临学坛,他必须先将新学拉下神坛。

因此将北宋亡国之罪顺应时人之说推卸给王安石及其新学,并将其置于死地以取而代之的做法也无可厚非。最终,两宋理学传承至朱熹时集为大成,理学对新学的批判至此也更加完备系统,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对新学的判词也儿成为“天下之公言也”。

综上所述,通过南宋时期理学家对新学的批判,使得在两宋时期前后延续近百年之久的新学与理学之争,这种批判精神使得中国文明发生了重大变化,自此至元明以降,王安石及其新学的否定之说遂成定论,此后数百年间,只剩理学一家独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