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这么个新闻《刚购房两个月,房子竟降价8万,业主大闹售楼处》,说的是江西上饶,有一个女子刚买了房子两个月,售楼处房子竟然降了八万,车库降了两万,女子气愤不已,来开发商售楼处大闹。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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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这类事件时候,作为消费者,能理解那种心情。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赚钱也都不容易。但同情归同情,房子降价,就要维权,那就是碰瓷。(这话一说,估计又有人说我是开发商的托了,仅仅只是发表自己的观点)

我买房的时候,就从来没考虑过涨跌,无非就是看看周围环境,交通是否方便,配套是否齐全,再对比下价格是否能接受,就这么简单。最关键的是,买房为了结婚。用来自己住的。哪里有考虑那么多其他的。

一、房子也是商品,能上涨也可以下跌

房子自己住,基本就不太关心房价涨跌了。涨了你也未必卖,跌了也买不起第二套。如果将来有钱了,要换个大的房子,假设现在这套卖的贵,那想必买新的会更贵,如果买的便宜,那想必老房子也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估计也只有那些投资的人,才最关心房价的涨跌。涨价了偷着乐,跌了就喊着要维权。这不是碰瓷是什么。

归根到底,房子也是商品的一种,自然会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形成价格体系。价格是由价值决定,受供求关系影响。它能上涨,也能下跌。这些基础知识,课堂上都应该学过的。

你可能买在高点,也可能买在低点,都是正常的事情。不可能因为房子十几年没有跌,就否决了它下跌的属性。如果按这样逻辑,是不是超市商品打折、双十一电商促销,你都要找商家去讨要说法,都要拉横幅去维权。

二、维权的核心是,遭遇欺诈和质量问题

我们要维权的核心问题应该是。遭遇欺诈和质量问题。例如,没有明码标价,明确说明不会降价却降价了,不开发票、不签合同的假冒伪劣,房子质量出现问题等等,这才是你维权的前提。

你要维权可以,你签合同时候,是被威逼了,还是被误导了。或者是房屋面积少算了。这些问题都没有,仅仅因为一句降价了就要维权。这是不是逻辑上有问题。

高位买进这件事,确实让人心情不愉快。但是,这个本身不能成为主张权益的因素。

我们来看看股市,遍地都是韭菜根,高位买进,低价卖出,亏得裤衩都不剩的人多了去,就没见过有谁要揭竿起义要维权的。

俗话说。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房子降价了,就要去维权,要求赔偿、补差价。那是不是也要签个协议,房子涨价了,也应该补差价给开发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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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随着国家对房价的调控和各政策的出台,未来的房价肯定会出现下跌。房住不炒才是我们应该坚持的。

房子涨价了自然应该开心,跌价了也应该合理对待。明码标价,买卖自由,我们也应该有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