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康博浩】台湾“中时新闻网” 7日消息,大陆一男子2018年环岛游时在高雄一路灯下不幸被电击身亡,家属在台湾起诉索偿116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72.6万),高雄地方法院判决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和承包商必须赔偿463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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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2018年8月16日高雄下大雨,从大陆来台进行自行车环岛游的38岁钱姓男子行经高雄市路竹区大公路,停靠路灯旁休息时遭电击倒地,一对父女经过,见他左手靠在路灯底座,身体趴在路灯处,随即报警,消防员赶到时发现钱姓男子已经死亡。

报道称,高雄地检署调查时,“台湾电机技师公会(电机工会)”发函表示,路灯漏电确有可能造成死亡,且钱姓男子的左前臂至左手腕处有明显电击痕迹,检验遗体直接死因为“电击性休克”,其他原因则为“左手有多处电击烧灼伤”,足以证明该男子是遭路灯电击而死。

报道提到,钱姓男子的父母向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及承包商骐明实业索赔,求偿1165万元新台币。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钱姓男子系遭“电击性休克死亡”,死因明确,近日判决高雄市工务局及包商败诉,须赔463万多元新台币。

高雄市工务局声称,事发后检测路灯未发现漏电,判决书内容有许多假设性结果,并无明确点出实际原因,已提上诉。

对此,有岛内网友表示,“路灯是谁管的就该赔,施工、监工及验收者要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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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网友表示,“死者为大,希望不要再有人因这种过失,失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