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1年9月3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开展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专项工作”消息,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专项工作,证监会将组织开展行业自查、现场检查,督促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道德意识。

消息称:随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数量不断攀升,从业人员数量快速增多,从业人员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道德风险隐患有所增加。本次专项工作按照“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压实公司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思路,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执法,优化监管手段。制定并优化相关制度规则,强化对管理类核心人员和关键岗位核心人员职业道德约束,加强对道德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控检查,严格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罚必双罚,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从业人员发生重大道德风险的公司,在分类评价中予以考量。

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理。督促行业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稽核制度,自觉夯实文化建设基础,搭建覆盖全员的内部问责机制,优化激励考核机制,建立长周期考核评价体系和收入分配机制。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形成外部约束。指导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自律规则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建立声誉风险约束机制,健全执业质量评价体系。

2021年8月17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以下简称《职业道德指南》),强调对基金从业人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要求。

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情况纳入公司合规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基金从业员工进行背景调查,《职业道德指南》所适用的范围除了公募基金公司外,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基金服务机构等,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也需要参照执行。

与此同时,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总人数不低于5人所进行的3个月整改期,也将于2021年9月10日到期,9月以来,已有总人数低于5人的私募机构相继收到协会相关问询函。

2021年6月9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私募机构全职员工人数不低于5个人,并要求人数不够的私募机构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期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协会将对其采取自律措施。详情见:协会关于私募管理人员工人数低于5人等现象整改,每人每年不少于15学时的培训,整改期3个月!

《通知》还要求,基金从业人员每年度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协会于2018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规定,基金从业人员未按时完成后续职业培训的,协会将依据有关自律规则对相关人员采取“书面警示”、“要求强制参加培训”等自律措施;连续三年未达到后续培训要求的将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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