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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既有小区,都需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让老年人家门口就近养老;对于那些不达标的小区,相关部门要进行清查和整治。

8月26日,我市召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会上传递的信息很明确,我市正在进行一项专项行动,这项行动不仅是找问题更是解难题,清查整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是否到位、是否达标。对不按规划建设、建设后拒不移交的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黑名单”。

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王安德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市级层面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刚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住建、城管、行政审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区、高新区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全市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对象是居住区。如何界定新建小区、既有小区?根据相关规定,以2014年5月26日是否“明确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为分界线,此日之前的为既有小区、之后的为新建小区。

前期,我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小区1610处,其中新建小区603处、老旧小区1007处,配建达标的有677处。不难看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距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

聚焦问题抓整改。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前置条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既有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对已建成的未配置或已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的小区,各县区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找不到合理位置,可按照“15分钟生活圈”,采取多个小区统筹建设1处,覆盖半径不大于1000米。

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好后,由各县(区)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使用,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挤占挪用。

2022年6月底前,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当每个小区都配有养老服务用房,老人们出了自家门,就能在家门口享受到各种养老服务:打牌聊天、写字画画、养生保健、照料护理……这一美好画面,值得社会各界为“家里的老人”和“终将老去的我们”共同努力。

临报融媒记者 张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