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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片来源:新华社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9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培训材料不得出现超标超前问题。

据介绍,《管理办法》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对培训机构自编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所有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材料内容编审标准。对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不得出现超标超前问题;列出了十二条负面清单,强调要守牢政治底线,不得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确保正确育人方向。

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形象等;学科类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审核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相关教育或培训经验。

《管理办法》规定,由审批培训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实行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分类管理。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时,对线上及线下培训相对固定形式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进行抽查。

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相应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对培训材料出现违规情况的,督促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查处。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发现培训材料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督促相关校外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并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整改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使用相关材料开展任何形式的授课活动。对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