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解决老百姓上下楼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财政补助政策一直倍受关注。近日,市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当湖街道首批已交付使用的7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发放财政补助款补助金额共计140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86 号)文件精神,平湖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加装总价(经第三方审价)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 万元/台的标准补助,财政补助实行“事后审核、 一次性拨付”。

申请补助条件: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工后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2、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

申请补助材料: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向所在镇(街道)提出财政资金补助申请。1、平湖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申请表;2、平湖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单;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造价咨询书;4、电梯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5、电梯五方主体验收记录表;6、镇街道社区审核意见表;7、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申请人银行账户及银行卡;9、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等。

(来源: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