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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天

宿迁、苏州等城市消防救援机构

开出当地第一张罚单

最近,

滕州消防大队向违反《规定》的

涉案单位和个人开出了罚单。

滕州消防大队深入辖区高层住宅小区认真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专项排查,以及宣贯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4起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向相关涉案单位和个人开出了罚单。

在该4起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案件中,2起为业主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2起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

8月20日,滕州市一小区业主吴某违规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且拒不配合整改;8月4日,一小区内业主王某擅自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走道内,且拒不配合整改。

吴某和王某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针对该种情况,大队依照相关之规定,分别给予该二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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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其中明确了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楼道内属安全疏散通道,

将个人的物品及杂物放在楼道内,

既影响邻里之间的关系,

也对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2021年,

因电动车在楼道内充电、放杂物等,

造成火灾的屡见不鲜,

截止到今年9月份,

全国就有几十起。

物业提醒

您对楼道内共用部分的占用,就是侵害了大家的利益。大家同在一个屋檐下一住就是十几年,甚至一辈子,相互之间应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谦让。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关系处理的好,发生危险的事,才能及时得到处理,避免人身财产更大的损失。

因为楼道停车、放物品问题,领里之间产生矛盾,殊途陌路,视而不见,闹到物业,甚至动用执法部门来解决邻里之间的事,只能将邻里之间的关系越搞越僵。

因此,希望广大业主自觉遵守规定,尽量避免将自己的个人物品及杂物放在楼道内,不要侵害邻里之间的利益,为了自己,也为了大家,请您不要占用大家的生命通道。

来源:滕州新鲜事、普利屋宇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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