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拟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六条、第十四条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明确乘客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自2021年9月2日至9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原文:

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针对近期社会高度关注、乘客投诉建议禁止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等进入地铁的问题,我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六条、第十四条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明确乘客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我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定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自2021年9月2日至9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研提意见建议,并于9月17日18点前反馈至邮箱bjjtwgdyy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