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设计师是一个依靠脑力付出的高薪职业,但也很明显,高收入的背后是高额的税负压力。那么作为高薪群体的设计师想要减轻税负压力应该怎样进行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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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是义务,我们必须遵守依法纳税的原则,切勿心存侥幸,而是应该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税收的征管秩序,所以要想节税,也应该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合法的进行税务筹划,从而实现合理纳税的目的。

案例:

某软件类型企业聘请了一个很厉害的设计师,公司开了100万的年薪给他。但现在有个问题,如果以100万年薪来计算综合所得,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附加之后,该设计师每年的个人所得税还是高达30多万元,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操作才能合法的节税呢?

具体操作如下:

假设,该设计师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一个个人工作室在总部经济园区,个人工作室的实质是个体户,然后个人工作室再跟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为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并向企业开具发票。

由于该设计师注册了由个人经营的工作室,就没有个人所得税了,需要缴纳的就是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而总部经济园区内的个体户可以做核定征收。如果设计师是在重庆园区注册的话,那么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是0.6%,再算上个体户需要缴纳的1%的增值税和0.06%的附加税,综合税率1.66%。

这样一来设计师同样有100万元的收入,但综合纳税只需要缴纳1.66万元,剩余的金额就都是他的税后净收入了,利用这种方式的改变,直接让这位设计师的所得税降低了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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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核定征收是属于总部经济招商政策下的一种合法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这是在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做的节税筹划,是不违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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