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本来是服务型企业,可在某些地方或小区却变成了“管理者”、压迫者、奴隶主,让业主闹心、让全民操心!

物业的定位是服务型企业,只是在如今的小区里面却成为了“业主的爷”,物业不是服务业主的,是业主不小心捡个爷回来,还是个天天要钱还不高兴的爷,什么时候这个爷闹心,你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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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笔者在这里提出三个提问:

第一个是物业公司“收钱不办事”,我们该如何处理?

国内的一些物业公司最终目的是为了赚钱,每天想的就是如何多收取费用,如何在某一方面开始涨价,如何对门禁使坏,甚至对业主大吵大闹,恶语相加。

业主屋子里出现了问题,房子出现漏水,车子出现问题等等,这些物业统统不管,不仅如此还占用业主的私人空间去开启物业的副业,一旦出现问题,如果不找媒体出面,那就没有任何人去管理,但是只要去向业主要钱,别谁都要积极。

物业公司其实卖的产品就是服务,可是不管它的服务有多么差劲,却能一直长存下去,简直是赚钱界的扛把子。

而业主也不可能出现以暴制暴的动静,只能按照法律法规来处理,既然物业不行,那就把它给辞退,重新换一个就是了,如果赖着不走,那就直接拿起法律武器去起诉。

第二个是到底该不该取消物业,如果取消的话,应该如何去做?

物业公司卖的就是自己的服务,这就和其他卖产品的公司一样,如果一个公司卖的是一个假冒伪劣产品,你想想看国家会不会让它停工整顿,如果严重的话会不会让它取缔?当然肯定了!既然一个公司不能生产和提供正常的产品,国家还能让这样的公司继续留存吗?

所以物业也是一样,既然不能给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取消物业其实也就是国家一句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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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就是如果取消物业,业主有能力自治管理吗?

通过这两年的新闻看到了许多小区都已经自治,所以从这个效果来看,业主自治管理完全没有问题,只是如果想要完全自治,单凭小区的业主是办不到的,关于这件事情还需要一些说了算的监管部门去诉说情况。

物业公司最本就是由小区,街道管理以及建设局管理,同时在《物业管理条例》当中也能找到物业的职责,可是如今业主对物业的怨气越来越大,这就说明了物业的管理出现了极大的问题。

事实上有许多小区也没有业委会,一些对物业深恶痛绝的业主来说,业委会很有可能还会和物业相互勾结来压榨业主。

笔者其实这里有一个想法,当然也只是自己的一个看法,笔者觉得小区自治管理并没有那么复杂,小区成立一个业主自治委员会,把小区的卫生,安保,园林,设备维修等,和社会上的相对应的部门,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购买他们的服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