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人希望按工龄发放养老金,主要还是由于一些老人工龄长达三四十年,现在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并不高。
有的老人提出,工龄40年应当发放5000元,工龄35年应当领到4000元。
实际上,这都是太理想化了。工龄因素确实是我们影响养老金高低的主要因素。
但前提是我们相应的工龄是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转化为社保缴费年限。
有的职工由于企业没有给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实际工作时间和缴费年限不同,因此养老待遇会吃亏。
也有的老人虽然有视同缴费年限,却因为档案丢失或者被判刑等原因导致视同缴费年限清零。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养老保险每多缴一个月,养老金待遇都能够多领取一点。
我们领取的养老金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产生养老金的总和。
按照现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直接跟缴费年限挂钩,每一个月都可以转化为0.0833年。
不过基础养老金还是跟本人的平均缴费基数相挂钩的,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也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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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每缴费一个月都能够转化为一定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额度,具体是按照8%的比例计入的。
比如说我们找个比如说我们按照5000元基数缴费,每月计入个人账户400元。
一般来说,缴费年限越长,积累的越多。
不过由于之前的缴费基数比降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快相对而言,早些年的个人账户余额并不多。
我国1991年才实施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在才仅仅30年左右。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在还不到10年。
对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我们的退休待遇,我们是通过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予以弥补。
可以说,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有历史包袱的。

不过大家也无须担心养老金的发放问题,《社会保险法》第13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当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予以补贴。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实际上企业退休人员主要是针对当地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
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缴费以后,最初的养老金计算并不是统账结合的方式,还是按照养老模式计算的。
1997年全国才开始实施统账结合的养老待遇计算模式。
山东省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缴费指数。
青岛地区建账时间为1994年10月,而其他地区一般是1996年1月。现在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一般都称为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全国差距还是非常悬殊的。
2020年广东省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860元,北京市为9910元,山东省只有6573元。
而辽宁省按区域不同分为三类大连市是7679元,沈阳市是7195元,其他地区是6057元。总体来看,各地的养老金,不同缴费基数的情况下,即使缴费年限相同,也确实有养老金差距的。
如果说我们始终按照100%基数缴费,养老金缴费40年,养老金还是多数情况下能领到4000元以上养老金的。
如果是在北京、上海等地区,以上情况领取5000元以上养老金没有问题。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全国统筹。
不过全国统筹的目标是缴费统一、待遇调整统一,并不包括待遇计算统一。
看样子各地之间的养老金水平差距,还是会存在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