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平台销售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达270余万元。目前涉案人员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9月间,巢湖市烟草缉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烔炀镇一些商店、超市没有报配货计划,但店内却始终有高档香烟销售。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香烟是由肥西县王某等三人送来的。经现场检查,缉查人员发现这些香烟都是假的,此线索被迅速移送巢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该大队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2020年10月20日,专案组民警在烔炀镇某超市门口,将正在配送香烟的王某等三人抓获,扣押多个品牌香烟数十条,涉案车辆一台。

经询问,王某承认自己销售的是假香烟。通过进一步梳理,专案组民警发现他们的上线为辽宁省铁岭市的金某。在巢湖市相关警种和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很快查清了金某身份。

今年8月20日,专案组民警将准备外出的金某抓获。经搜查,扣押作案电脑2台、手机9部、手机卡十余张、银行卡20余张。

据金某交代,他在网上发布卖高档香烟的信息。如果有客户想买,就互加微信私聊,谈好价格后,买主将货款打到他提供的银行账户上,货源由他与上线联系,上线再将货通过物流送达买主。

“按照我国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户只有在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之后,才可以在实体店内售卖香烟。不管微信上售卖的是真烟还是假烟,都属于违法行为。”巢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合公新 记者 朱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