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意不好,遇到客人讲价我们也走短途,比打表价还便宜。”9月1日,“里友35558280”在二三里身边发帖,他在拉客当中被执法部门查处,罚款2000元,这让他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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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友35558280”在二三里资讯App发帖称:8月13日中午一点多,我从北站前面加油站门口看到四个人拦出租车,我停下以后,人家说他们去曹家滩煤矿,说他们也没多少钱,只给80,我想了一下,中午街上也没人,自己少挣点把他们送上去,走的时候我把表打上了,走的低速,中午两点多,我快到曹家滩煤矿门口的时候出租办车把我拦住,要查我,查完我以后他们直接给我开了一张2000的罚单,说我和客人议价,我又没和客人多收钱,本来挣不了多少钱,他们为啥不讲理,我是第一次,又不是经常跑上面了,他们为啥不警告一下,直接就乱给我开罚单,我觉得不公平。

9月2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网友,他姓郭。郭师傅说,那天他替朋友跑出租,为这2000元罚单,连续多天心中堵得慌,找不到说理的地方,他称自己没有和客人多要钱,打表计价费用应该在110至120元之间,但他为了揽生意只收费80元。“我后来了解到,还有别的出租车陆续被处罚,但罚款是500元,为何我的罚款就是两千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8月13日,郭师傅驾驶出租车由榆林至曹家滩矿业公司运输四名乘客时与乘客议价,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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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9月2日下午,榆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今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新规出来之前,罚款标准是200元至2000元,新规出来后变成了200元至500元。

郭师傅的处罚决定书在8月13日,按理说也适用于新规,最高罚款是上限500元,为何罚款2000元?9月2日,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解释说,交通运输部出来的新规定虽然是8月11日出台,但交通部网站上并未及时公布,“我们隔了好多天才知道,也没有得到任何通知,我们决定从8月25日开始适用新规定,所以有的罚款是2000元,有的是500元。”

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郭师傅这样的情况,处罚决定书已经作出,如果想从2000元罚款变更为500元,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按照正常程序是可以变更的。

华商报记者 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