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最严重、最残酷的一种惩罚,它冷冰冰地无视了生命的重要性,也对生命不可再生性进行了蔑视,所以一直以来都有人基于人道主义主张要废除死刑。

其实都不是主张了,很多国家和地区确实已经废除了死刑,比如说美国很多州就已经废除了死刑,还有的国家虽然写着死刑,但也基本上没有判过死刑的,那么基于人道主义,该不该废除死刑?

其实从死刑的方方面面来看,已经完全没有废除死刑的必要,一个是为了缓解死刑的尖锐性,我国已经在死刑的基础上,创造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死缓制度,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般被判该量刑的,两年以后不出意外就会变成无期徒刑,中间如果有什么重大贡献,还可以减刑,总而言之牢底坐穿在我国是不大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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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判处死刑的人通常都是十恶不赦、罪大恶极、殆害无穷之人,这些人本就不存在人的本性了,再要让人以将其当做人来看待,这实在是太勉强人了。

还有每年被判死刑的人真的很少,尽管国家没有统计,或者统计了也是机密(中国人口基数大,大概率比其他国家被判死刑的人要多,为了不被国际舆论拿来做文章,保密最好),但是死刑是十分谨慎小心才会被判处的量刑。

最后就是从死刑的执行过程来看,死刑也是完全没有必要废除的。

那么死刑的执行过程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1. 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2. 枪决或注射;

3. 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4.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5.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详细点来说的话,就要分枪决和注射:

一、枪决

执行前:

法警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死刑犯带到法院,最高法院下达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随后原审法院会在7日内执行命令,这时候如果罪犯有提出要见,亲属也同意见面的话,双方一般会有10分钟的见面时间,也可以通过视频会见。

接着审判人员会通过一系列手段核对罪犯的所有身份信息,确认没有一丝错漏,且询问罪犯有没有遗言、信封需要传达,如果有,审判人员会记录下来,接下来就是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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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

枪决一般在指定好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进行,其实跟以前的一些照片上展示的也差不多,罪犯一般会背对着,法警扶着他们,接着子弹上膛,枪响后就是执行完毕了。

执行后:

接下来会确认其是否死亡,接着记录、拍照,让殡仪馆的人将尸体接走,火化后会让家人确认骨灰,如果没有人领取的话,会交由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二、注射

执行前和执行后的过程和枪决是一样的,但执行中则不太一样,一般会有专门用来注射的场地,犯人需要躺在一张床上,旁边围着很多进行监督的人员,注射时间一般持续30-60秒。

另外需要知道的是,不管是枪决还是注射都是痛苦的,这种痛苦不是说生理上,而是心理上,世间万物本能害怕死亡,一旦面临死亡再刚强的人,也免不了热泪盈眶,小人就更是手脚发软。

总结:

死刑最大的作用,就是利用人本能害怕死亡的心理进行威慑,将人的行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的目标,这对于任何一个没有更合法、合规、合乎人情的手段来遏制可怕犯罪的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都是必要的。

且死刑几千年发展到现在,已经十分照顾罪犯的心理,像中国古代的死刑,其执行手段那是五花八门,还以让罪犯痛苦而亡为主要目的,甚至有游街示众的侮辱行为,如今基本是上面描写的那样,简简单单的一瞬间。

最后人道主义如果过分将目光放在罪犯身上,其实也是一种偏离,所有人应当为正常自然人追求合法权利,而不是想着如何去保护一个罪犯的合法权利。

《我们与罪的距离》里有一段经典台词,很适合用来结尾——

“我哥是杀了人,但我跟我家人,连活下去的权利都没有吗?”

“那我儿子呢?我儿子有活下去的权利吗?”